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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肉牛增量提质行动(南方省份种草养畜) 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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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贵州省2025年肉牛增量提质行动(南方省份种草养畜)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31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发展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2025年项目县肉牛规模化养殖比重比上年增长1%以上,产业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供给保障能力更加稳定,农民增收致富更加突显。

、实施区域

在凤冈县黔西市关岭县松桃县、思南县、德江县六枝特区7个县(市、特区)实施。

四、补助对象

对饲养基础母牛并扩大养殖规模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补助对象的基础母牛存栏规模及其他条件由项目县自行确定。项目实施期内产犊母牛均可纳入补助范围,新增犊牛应为养殖户饲养或从省外购进母牛所产后代,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补助品种包括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

对开展饲草种植和肉牛养殖的家庭牧场(户)、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补助,享受补助的家庭牧场(户)和专业合作社要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登记备案。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肉牛养殖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

五、实施内容

重点支持项目主体依托地方牛品种,通过开展人工种草、改良草山草坡,提供更多优质饲草,扩大牛养殖规模,提升养殖场基础设施条件和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发展主体,打造本地特色优势肉牛产业,促进提升牛肉供给能力和规模化养殖水平。

六、补助方式

支持农户、养殖大户、合作社等增加能繁母牛存栏量,保障基础母牛生产能力。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实行分类分档补助,从省外购入母牛并产犊的,按照不高于15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本地饲养母牛产犊的,按照不高于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七、工作要求

(一)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及黔财农〔2025〕75号文件,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补助标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县级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完成编制,经市(州)主管部门审核后,于7月30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备案。

)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县要结合财政下达资金规模和本县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基础母牛扩群提质要加强关键环节跟踪监管。切实抓好基础母牛登记、配种繁殖记录、新生犊牛核查、补助对象公示四个关口;种草养畜要加强人工饲草种植、家庭牧场(户)、专业合作社等相关数据监测统计,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可追溯。

)强化指导服务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省、市联合建立“行政干部+技术专家”对项目县包保责任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县要统筹抓好项目实施、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专家组跟踪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切实让广大养殖场(户)全面知晓政策补贴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养殖场(户)提升现代化养殖水平。

)强化资金监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它财政资金有交叉重复。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追回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县资格。

)强化绩效考评项目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农〔20244执行,对绩效目标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评。省级将围绕项目实施目标,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项目县下拨项目资金拨付到位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考评或现场抽查,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重点考评犊母牛存栏增长率、补助资金到户率、肉牛保险开展及基础信息可追湖情况等内容;种草养畜重点考评牛肉产量增幅、规模化比重增幅等内容。绩效考评结果作为2026年任务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