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5年6月6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贵州省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发展目标
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草食家畜生产效率。2025年,完成粮改饲面积47万亩以上。
三、实施区域
思南县、习水县、沿河县、德江县、镇远县、印江县、关岭县、纳雍县、黄平县、石阡县、凤冈县、务川县、镇宁县、松桃县、西秀区、水城区、余庆县、清镇市、龙里县、七星关区、安龙县、三都县、岑巩县、修文县、开阳县等25个县(市、区)。
四、补助对象
支持对象为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重点向养牛专业村倾斜,原则上实现“应补尽补”。
五、实施内容
通过以养带种的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促进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的种植,兼顾各地有饲用需求的杂交狼尾草、皇竹草等区域特色饲草品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引导项目实施区域牛羊养殖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转变。各地可结合项目实施探索通过优质饲草与粮食作物秸秆混贮等方式,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比例,加快推进秸秆养畜。
六、补助方式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储工作,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其中优质饲草料收储、优质饲草与粮食作物秸秆混贮每吨补助不超过60元;杂交狼尾草、皇竹草等区域特色饲草收储每吨补助不超过40元。在确保粮改饲面积、收储量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开展改扩建青贮窖等收储设施补助等工作,含遮雨棚的青贮窖等收储设施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100元,不含遮雨棚的青贮窖等收储设施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50元。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的青贮饲料成品(含裹包青贮)、往年贮存的青贮饲料和往年改扩建的青贮窖等情况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七、工作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保障工作条件。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将饲草收储数据等信息填报到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系统。三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用途,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后按照程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四是加强粮改饲技术指导,提升饲草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粮改饲成熟经验,提炼宣传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粮改饲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851-85866439,0851-83853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