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简报(第3期)

2017年全省第一次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专项督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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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17年第一次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督查工作于3月1日至4月13日结束。从各组督查的情况看,全省各地抓实工作措施,全力推进了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各地加紧整改。


按照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次全省农村承包地却群登记颁证督查工作的通知》(黔农确组办〔2017〕2号)文件要求,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成六个督查组于3月1日至4月13日对全省九个市(州)、贵安新区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省确权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截至3月31日止,全省实际开展确权工作的乡镇1330个,占全省1367个乡镇的97.3%;完成二轮延包权属调查(入户摸底)面积3133.24万亩,占比116.04%;完成实测面积6293.92万亩,占全省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95.70%。今年以来,各地采取了各种措施进行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力度明显加强,进度明显加快。贵阳市已总体基本完成,正在查缺补漏;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贵安新区已经完成了实测工作,其他地区(州)完成了90%以上实测工作。全省各市(州)正在加紧完成审核公示、完善承包合同和数据库建设。

二、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各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访农户、看实地,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样检查、明查和暗访等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分别听取了各级政府和测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了解了确权工作推进较快县、乡开展“回头看”的工作情况和经验;与市、县政府相关领导就督导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经实地督查核实,各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织保障有力,市、县(区)领导高度重视,统筹督查督导措施落实较好,实地督查到的县(区)、乡(镇)均按照韩长赋部长在《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讲话精神和刘远坤副省长在贵州分会场的讲话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项目部(作业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有序,摸底、外调、公示和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正在加速推进;专项资金按时拨付并监管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前期的宣传发动工作普遍开展,农户知晓率较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督查组对各市(州)前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总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督查和现场办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存在问题

全省确权工作总体上看工作有序推进,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工作进度不容乐观。在完成乡镇审核公示方面,贵阳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进度较快,已经完成90%以上;黔南州、铜仁市、黔西南州分别完成78.1%、71.3%、61.7%,其他市进展缓慢。在完善农村承包地合同和完成建立登记簿等两项任务方面,全省分别完成14.5%和12.9%,除贵阳市全面完成了两项任务外,其他市(州)完成较差。在数据建库方面,全省仅完成了20.8%,工作任务还相当重。

二是二轮承包档案资料清查仍较困难。许多地方的二轮承包遗留大量的历史问题,存在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等问题较为普遍,甚至个别地方承包档案资料遗漏、缺失情况较为严重。一方面,新的行政区划,土地征拆,土地纠纷以及农村留守人员老龄化严重,宣传、发动以及让老百姓参与知晓率不高,没有创新的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技术测绘工作滞后。一方面,由于技术服务单位承接的服务单位较多,投入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项目的工作人员频繁变动,技术作业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技术操作流程不规范,在乡镇设置的项目部不够合理等,造成了技术服务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政府主管职能弱化,过分依靠测绘公司,工作中当甩手掌柜,没有真正发挥好乡镇和村支两委、村民组的积极性,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同时,有些地方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扶贫攻坚上,弱化了确权工作,在领导、业务骨干配备上明显不足,支持配合公司力度不够,与技术服务公司没有形成良好的联动联合机制,工作效率不高;甚至有个别乡镇虽然成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专司确权工作,但是在具体的工作落实中存在严重假大空和只搭台不上台,主体责任移位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耽搁了调查公示时间,影响工作进度,给承包地确认公示、农户签字等环节带来很大困难。个别县(市)由于招标服务单位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省的工作进度。

四是资金拨付落实情况进度不一。督查中发现部分县不能及时提供资金拨付情况的有力支撑材料和证明,存在敷衍和不重视的态度。另外,据督查了解和技术服务公司反映,截至目前技术公司已收项目款总额占合同总额的比例总体小于30%,若扣除技术公司已缴纳的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现场指界费用,各技术公司实际收款比例总体在20%之内,相对于技术公司实际已完成工程量约80%来比较,技术公司均表示资金压力巨大,且指界费用采取扣除方式,并无相应发票让各技术公司承担很大的财务风险。绝大部分项目合同款支付约束条件也多,特别是要求“省级验收通过”作为支付条件等条款,严重阻碍了项目款拨付进度。

五是检查验收和档案建立经费预算不足。督查中发现全省绝大部分县(市、区)都没有将检查验收和档案建立经费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这将给下一步完成整体工作带来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加大确权工作力度

一是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站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政治高度,以实际的社会责任意识做好确权工作,对确权工作中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排查化解,切实维护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二是要站在维护党的形象、维护政府的公信力的角度,把此事当成是一项为群众谋利、一项利在千秋的事业来抓好落实,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确权办要加强对乡(镇)及作业公司进行调度和督查的工作力度,加大工作推进进度,确保确权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要树立强烈的法律证据意识

确权登记颁证的真正意义,就是要真实的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法律权利,保障广大农民的土地法律地位,这就要求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必须要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资料证据、依据推进和落实工作。一是确权工作除了有作业公司进行航拍的图片、调查表格、公示及工作落实的相关资料外,还应有在法律上能被采纳的一些证据依据(如清楚规范的户主及家庭成员委托书、声明书等)。二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权过程中要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要高度重视确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认真摸清和排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隐患,分轻重缓急,选派专门力量,进行化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强化规范操作,完善确权颁证资料

一是对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要正确规范地填写,要写清楚二轮承包户主与现确权承包户之间的关系;二是户主声明书要有委托书辅证,如户主没有委托书,而只有声明书的,就不能自己声明自己,委托书上已签了字的,可以补签其他成员并盖手印予以辅证,要杜绝代签字情况出现,具体实际要根据真实事实进行签订;三是一户一档档案资料要规范清楚,要符合《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办法》(黔农发[2016]84号)的规定及有关部门审核标准,能作为规范档案进行永久保存;四是规范制作外调图、公示图等,时间逻辑等要真实准确和符合要求;五是对相关附件材料等要补充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

(四)加大督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以这次督查为契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加以整改。各地要及时召开土地确权工作推进会,对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各地确权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督促检查组至少每月开展两次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清单,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分类梳理,逐一对照检查、整改;同时落实整改时间要求,并通报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确权工作全面完成。二是严把关口,确保质量。严格按照中央、省文件精神和技术规程操作,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对确权过程中的每一个关键节点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确权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要督促各地加快完善农村承包地合同、建立登记簿和数据库建设,保证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土地确权任务。

(五)强化领导统筹协调,做好验收、权证颁发准备

一是加快进度,强化领导统筹协调。全省市、县两级要加强对确权工作调度、督查,督促乡镇和技术服务公司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整个工作进度,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强化检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在抓扶贫攻坚的同时,兼顾土地确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确权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落实好每一级政府的主体责任,逐级层层往下,把责任夯实、明确,落到实处。二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回头看和检查验收、权证颁发准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特别是国土部门要提供承包土地地力等级、地力质量,并由国土、住建、林业、水务、交通等部门及村集体和乡人民政府分别对国有土地、建设用地、林地、国有和集体水域、公路已征用土地及集体土地进行审核,理清土地块数、性质,特别是对已占的林地、新开荒地、自留地、饲料地等进行重点排查,做到地权清晰,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建议尽快启动全省确权验收、数据检测和档案建设等相关培训,规范相关确权工作。尽快开展验收和数据汇缴试点,积极稳妥开展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

(全省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