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务院印发《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国家环保部、农业部、住建部《关于<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的通知》及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专门部署,强调要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贵州省十一届七次全会再次强调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打好生态建设“攻坚战”、污染治理“突围战”、环境监管“持久战”,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为改善我省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环境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通过实施一系列工程及项目,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但是,随着当前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由于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力度不到位,致使我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全国养殖业区域呈东部向西部转移之势,国内有影响的大型养殖企业落户我省部分县,养殖数量呈上升趋势,由于多数养殖企业对粪污处理设施投入不够和简易,周边土壤消纳能力有限,导致粪污污染对周围的环境危害极大;二是农村壮劳动力外出打工,农业生产对化肥的依赖性远远高于农家肥,据统计,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仍处于增长趋势;三是由于缺乏政策引导,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严重偏低;四是多数地方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仍然滞后。以上问题若不加以重视和有效治理,将成为导致耕地退化、农村和农业内部环境恶化,影响江河湖泊水质、饮水安全、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及对外贸易等的主要因素,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威胁着我省的环境安全。为此,加强我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一项具有战略性、挑战性和开创性的工作,对我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跨越式发展都具有重要、深远和特殊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贵州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总体要求,着眼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全面协调、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促进农业资源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重点,以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减量投入、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生态修复为手段,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系统设计,示范先行。按照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统筹考虑各区域农业产业布局、生产要素以及面临的环境突出问题,系统设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及主要抓手,打造综合防治示范点(基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以点带面,整区推进,持续支持。以综合防治示范点(基地)为基点,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农业清洁化生产,以点带面,以示范带整体,实现整县(区)、整市(州)及整省地推进,分期分类持续支持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相关工程设施。
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耕地重金属修复、畜禽粪便和秸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分区域、分步骤因地制宜采取工程建设、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种植养殖良性循环、生产生态协调推进。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部省县、产学研、农企政协同推进机制,构建基于多方合作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形成上下联动、多元参与、同频共振、合作共赢的良好格局。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
“一控”,全省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0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30万亩,推广粮油绿色增产增效技术400万亩。“两减”,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三基本”,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膜当季回收率达80%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地认证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60%,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示范村寨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
四、工作重点
重点实施以下十项工程:
(一)提升农艺措施工程。实施农田节水战略,大力推广农田节水各项新技术新模式,提高灌溉水、自然降水的有效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主要推广滴灌、微喷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扩大推广面积。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节水措施。合理安排耕作和栽培制度,选育和推广优质耐旱高产品种,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大力推广深松整地、秸秆覆盖、地膜覆盖、地膜周年覆盖及穴播技术、旱地覆草和秸秆还田、选用抗旱品种等旱作节水技术,节水保墒营造土壤大水库,提高土壤保蓄水分的能力。推广旱地宽厢宽带技术和水稻旱育秧推广无纺布育秧技术,到2020年,分别推广100万亩。(牵头部门:省农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化肥减量工程。着力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通过施用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过量施用化肥。在土壤酸化程度较为严重的地区,通过施用石灰、碱性肥料、土壤调理剂等,改良酸性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在果园中种植绿肥植物,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在设施果树、蔬菜栽培集中区域,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通过配套建设滴灌设施,将施肥和灌溉同步进行、一体化管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整乡、整县行动,引导农企对接直供,完善对新型经营主体补贴机制,扩大配方肥施用范围,实现蔬菜、果树优势特色作物的拓展,充分发挥配方肥在化肥减量、农田减污方面的作用,提高化肥利用率,科学合理施肥,减少氮、磷流失。大力普及绿色增产增效技术,开展粮油作物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实施“稻-鱼-鸭”生态农业模式,到2020年实施200万亩。(牵头部门:省农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农药减量工程。强化高毒、高残留农药源头监管,全面建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实现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全过程的无缝隙监管。加大禁限用农药清缴打击力度,杜绝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探索农药等投入品包装有偿回收处置工作试点,统一规范管理,鼓励生产、经营农药的企业、农资店有偿回收包装废弃物。大力推广生物农药,搞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逐步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以蔬菜、茶叶、果树等经济作物为重点,熟化优化、协调运用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重点推广以生态区域为单元、以农作物为主线的全程绿色防控集成技术模式。依托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新型农药经营主体等,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进植保社会化服务进程。以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为重点,鼓励开展整建制、全承包统防统治服务作业,提高科学用药、精准用药水平。建立农企共建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基地。积聚农业部门和企业优势资源,联合开展技术集成、产品直供、指导服务,集成示范一批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模式,加快绿色防控产品、高效低毒农药、现代植保机械及科学用药推广应用,示范带动病虫综合防治,促进农药减量控害。(牵头部门:省农委、省工商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茶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清洁生产工程。大力推广双降解生态地膜栽培技术,充分利用双降解地膜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降解完全、定时可控和生态无害的特点,实现地膜栽培的清洁生产,消除“白色污染”。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推广使用0.01mm以上标准地膜。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站,配套相关设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捡拾回收地膜,采取差价补贴的方式,换取新的标准地膜或可控降解地膜。以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修复为重点,结合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在重金属中高风险耕地集中区域推广应用源头防控、农艺修复、化学钝化、植物萃取等相关技术。修建植物隔离带或人工湿地缓冲带,建设灌溉水源替代工程,实行农业投入品准入,防止重金属继续污染农田;开展农田土壤深耕培肥,合理调节土壤理化性状,降低耕层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施用高效实用的化学钝化剂,选择性喷施对重金属吸收有拮抗作用的叶面调理剂,有效减少农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通过间作、套种重金属超累积植物,吸收富集土壤中的重金属元素,将重金属移出土体。(牵头部门:省环保厅、省农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稳步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结合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清洁能源生产,重点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农村社区推进规模化沼气工程建设。选择具备条件专业化企业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通过加强服务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沼渣沼液的商品化、肥料化利用水平和沼气工程的产气率、使用率。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利用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秸秆还田、秸秆青贮微贮、秸秆热解气化、秸秆养殖食用菌等技术,配套建设秸秆收贮体系。(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畜禽养殖提升工程。省、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本级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当地禀赋条件、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养殖品种、规模、总量。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格区划管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业户,并制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以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便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六化”为核心,建立一批针对不同畜禽品种、不同规模、不同养殖方式的行之有效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引导畜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重点对畜禽养殖场粪污清理、输送、贮存、处理等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大力推广沼气工程建设、有机肥生产、种养结合等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技术。积极推行猪-沼-果(菜、稻、渔、林、草)等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探索建立“企业投资、政府补贴、市场运作、保险联动”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和收集体系建设运行模式。(牵头部门:省环保厅、省农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七)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工程。科学做好水产养殖及产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大水面网箱养殖规划,对适宜网箱养殖的库区,严格控制网箱设置密度;规范养殖生产管理,严格实行养殖认证制度;推进网箱健康养殖,扩大鲢鱼、鳙鱼等不投饵网箱养殖规模,减少投饵网箱比例;加强饵料、鱼药等投入品管理;开展增殖放流,在乌江、清水江等江河库区,放流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及生物多样性,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加强执法管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取缔违法养殖,科学有序发展渔业养殖。到2020年,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5个。(牵头部门:省农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农业标准化工程。围绕提升品质、培育品牌,加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健全完善产前、产中、产后相互衔接、严谨配套的地方标准体系;以园区“龙头+基地+农户”为载体,按照整体规划、有序推进的要求,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进一步加快瓜菜果茶产品、畜禽水产品的“三品”认证步伐,强化证后监管。建立健全检测体系,加大产品检测力度,加强标准化实施监督。到2020年全省各类农业地方标准、生产技术规范达到600项,建成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果菜基地达200万亩,“三品一标”产品3370个。(牵头部门:省农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九)实施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工程。以农业部等8部门印发的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方案为引领,在全省选取部分代表不同区域特点的基地,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标准化生产,组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开展示范创建。选择生态环境好、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农业生产基地,集成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实现基地微循环,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30个。(牵头部门:省农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十)农村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垃圾收集系统和农村美化亮化等。其中,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自然村寨的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集中型、联户型、散户型处理设施,采用山地无动力污水处理技术模式、太阳能微动力人工湿地处理技术、生态型立体微循环生化反应集成系统技术、截流式农村污水收集和面源污染控制集成系统技术等多种适合我省不同区域和地理环境的农村污水处理工艺。到2020年,共计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工程400处,服务1.6万户农村居民;形成日处理污水能力4.8万吨。建设配备垃圾箱950个,垃圾转运斗60个,垃圾运输车10台。(牵头部门:省住建厅、省农委、省环保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成员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联席会议由省政府牵头,成员单位组成有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省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组长),农业、环保分管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农委,省农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个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纳入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的总体安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关心与支持,形成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合力。(牵头部门:省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责任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行业部门,必须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统一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级部门要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方案、细化分工、强化协作,同力推进工作开展。(牵头部门:省政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支持力度。省级财政部门设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资金,市县级财政也要相应地安排防治专项资金。加强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糅合新农村建设、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重点推动清洁生产技术普及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各领域清洁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集成一批适宜我省山地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的实用技术模式,并加以推广。(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监测体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点的运行维护、样品监测、数据上报等基础工作,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为契机,加强化肥、农药、地膜、秸秆、畜禽粪便监测预警。加强省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综合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着力开展水质、土壤、空气、农产品样品检测及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检测,建立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能力。(牵头部门: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农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围绕农业节水、减量控害、资源利用、产品安全等主题,大力普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知识和先进实用防治方法,广泛宣传和交流各地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牵头部门: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农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