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 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金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 13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 474号)通知要求,2018—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向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倾斜,包括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截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受污染耕地安 全利用等方面。省生态环境厅来函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类项目库入库建设工作。请各地 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于2019年5月 30日前将申报项目入库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陈纲
王 萍
电子邮箱:gzaepd @vip.l63.com
附件: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申报的函》.pdf
2.生态环境部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7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