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上半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专项目标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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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01621
  • 信息分类: 农业环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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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上半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专项目标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关于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专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函》要求,现将农业农村厅2019年上半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专项目标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坚持不懈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措施

    按照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的成效。二是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继续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切实提升畜禽粪便和农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推广绿色发展模式,探索“猪-沼-菜-猪”、“果-沼-蓄”、“牛-沼-茶”等一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农药利用率达、化肥利用率稳步提升。三是在项目设计、审查时,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作为必备条件,从源头上强化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赴养殖场等环保风险较大的产业发展基地开展环保巡查。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一是与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污染防治攻坚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暨工作2019年目标责任书》,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我厅党组坚持把加强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保工作安排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精神列为党组重点学习内容之一,始终把握好新时代生态环保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在组织全厅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刻学习的基础上,专门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对标对表明确厅内各部门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任务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和考核办法。三是按照职能职责梳理生态环保任务分工,由厅长与各处室负责同志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持续保持了生态环保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深入一线抓落实的良好态势。

   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019年我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要求,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提升农业农村生态文明。为此,整合资金综合施策继续组织开展农艺措施节水抗旱工程、化肥减量工程、农药减量工程、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工程、畜禽养殖提升工程、农村污染治理工程、清洁生产工程、资源循环利用工程、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工程、农业标准化工程等十项农业面源污染源头治理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提升耕地质量和减少污染,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生态渔业发展。目前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有:

    (一)在全省主要流域、水库继续开展网箱养殖排查行动。巩固网箱养殖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了网箱养殖撤出后不反弹。2019年生态渔业作为12个重点产业之一,被纳入农村产业革命内容,成立由郭瑞民副省长领衔的生态渔业领导小组,整合产业资金2709.54万元,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贵州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生态渔业发展。在雷山鸡鸠、凤冈河头、平坝石朱桥三个库区开展“大水面放牧式生态渔业”养殖示范,引领各地发展生态渔业。

   (二)制定下发《2019年贵州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行动工作方案》、《2019年贵州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工作方案》、《2019年贵州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黔农办发〔2019〕24号)和《贵州省2019年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黔农办发〔2019〕27号),明确相关目标,指导各地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实现化肥使用零增长。

   (三)以茶叶、蔬菜、精品水果、中药材、优质水稻、特色杂粮等特色作物为重点,安排在全省建立100个特色作物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示范面积300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38%以上,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安排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000万元,农村“厕所革命”资金3000万元,完成户用改造278983户,占全面任务的52.6%;完成建设村级公共卫生厕所1718个,占全年任务的33.2%。

   (五)安排落实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资金5650万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2926万元整县推进3个 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阵县推进2个,示范点34个

   (六)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推进地膜回收试点示范和耕地污染治理取得新的进展。

此外,其余各相关面源污染治理防治工程资金已纳入预算,正在抓紧安排落实之中。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学习,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一)加强学习贯彻。我厅要求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支部学习范畴,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认真学习并始终严格执行已出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行动方案(2018—2020年)》《贵州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贵州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达标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

    五、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意见整改落实

  一是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项督察对贵州省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提出的“排查不全、底数不清,治理不力,污染严重”,2019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9〕25号),在全省范围内对粪污治理情况进行大排查,对所有年出栏50头猪当量以上的养殖场进行逐场登记,摸清贵州省畜禽养殖底数,在此基础上,将按照不同养殖规模,有针对性的提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2019年我省将出台《贵州省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暂定题目),目前已完成初稿,正在组织专家评审,同时,加强了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加大了2018年底排查出的212个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力度,截止2019年6月,已经完成103个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其余109个将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截至目前,我省已经整合中央和省级经费7092万元用于畜禽废弃物治理工作。二是按时向省生态环保整改督察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材料。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