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春耕备耕期间地膜回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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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21128
  • 信息分类: 农业环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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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春耕备耕期间地膜回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耕备耕期间地膜回收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10号)要求,在2019年春耕备耕期间,我省紧紧抓住地膜回收的重要窗口期,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积极推进地膜回收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地膜回收采取的措施

开展农膜资源化利用是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为推动《膜回收行动方案》落实,我省依托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全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组织调研、召开座谈、开展普查、印发通知要求、加强监管等具体措施,逐步提高对地膜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地膜污染治理力度,推动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组织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调研工作20192,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调研工作分别赴黔西县、大方县、水城县、播州区、湄潭县开展了地膜污染防治工作调研,调研工作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废弃农膜回收加工厂,与相应市、县农业农村局、烟草部门、合作社和企业、农户等进行了走访座谈,广泛交流探讨了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基本情况、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组织召开2019年地膜清洁生产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试点建设工作座谈会20193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2019年地膜清洁生产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试点建设工作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省统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烟科院、贵州大学及厅属有关部门等相关单位对做好2019年地膜清洁生产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基本摸清和掌握我省农用地膜回收利用基本情况以及我省地膜清洁生产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主要技术模式,初步确定了摸清底数、理清思路、探索模式、做好试点工作目标。

(三)做好监测评估,持续开展全省地膜残留污染状况普查工作。持续在全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开展好地膜残留污染状况普查工作,在开阳县、江口县、大方县、兴义市、播州区、望谟县、罗甸县、黔西县等8个地膜调查专题县开展原位监测和抽样调查工作,全省共设置120个地膜原位监测点,地膜抽样调查共覆盖8个县区153个乡(镇),指导调查专题县开展原位监测点残膜样品第二次采集,指导开展地膜原位监测点残膜样品和土壤样品的送检工作。

(四)印发春耕备耕期间的地膜回收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地膜使用标准化减量化。20193月,印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耕备耕期间地膜回收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943),并下发到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深化认识、抢抓农时、抓好源头、强化引领、加强宣传、摸清底数六个方面对春耕备耕期间地膜回收和使用工作提出了要求并着力推动加厚地膜全面推广使用,强化春耕备耕期间地膜回收和使用工作。

(五)将农用地膜纳入农资打假监管范围,落实农用地膜强制性国家标准。20195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19年贵州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农发〔201936号),将农用地膜列为开展专项治理的重点农资产品,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指导农业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我省农业农村部门统计,2018我省有地膜生产企业6家,年地膜生产4260吨,农用膜使用量为32719,地膜覆膜总面积6944388亩,我省有地膜回收企业55家,地膜年回收总量为13454吨,地膜回收利用总量为6312吨,地膜回收率为41.12%,地膜回收利用率为19.29%;经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调研发现,我省地膜污染防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地膜污染防治立法滞后,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依据。从国家层面来说,缺少一部全国性的地膜污染防治专门法,涉及到地膜污染的法规条文多是零散地分布于其他相关法律的少量条款中,各个法律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导致地膜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往往依托于其他环境问题治理而开展,缺乏系统性和一致性;从制定地方法规层面来说,甘肃省2014年在全国率先实施《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新疆2016年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从地方法规层面对农用地膜进行专门立法,我省未专门对地膜污染防治制定地方法规。

(二)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地膜污染防治推动困难较大。2012—2015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农田地膜回收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中央累计投资9.01亿元,主要涉及新疆、甘肃、内蒙古等11个省主要用膜地区,但以上示范项目投资未涉及贵州省。

(三)非标准地膜使用面广,地膜回收难度大。易于回收的0.01mm以上厚度的标准地膜推广使用覆盖面积小,标准地膜使用量占地膜使用总量的比例低,0.008mm地膜,甚至0.005mm0.004mm等三种非标准地膜使用比例较高,由于超薄地膜老化快、易破碎,人工捡拾或机械捡拾均十分困难,勉强清理的残膜与根茬、泥土混杂在一起,不利于残膜回收利用回收再生利用价值低。大量使用超薄地膜的地区,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率较低,个别地方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四)废膜回收成本高,废膜回收效益低。我省耕地多处山地丘陵区,废旧农膜回收主要以人工捡拾方式,废旧农膜机械化回收率低,残膜人工回收所需劳动量大、费时长成本高同时农村废膜回收网点少,回收价格偏低,影响农户交售积极性且人工捡拾残膜中土壤、杂草等杂质残留量大,清理出来后,再次加工利用困难,废膜回收后处理方式较为粗放,废膜回收效益低。

(五)部门联防联治机制未形成,废膜回收缺乏监管。对于废旧地膜的回收处理,部门行业归口管理职责不够明确,从环保角度来说,生态环境部门应肩负起治理责任,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地膜栽培技术的推广,对于生产应用后的捡拾回收又无抓手,只重应用,未重回收治理,地膜供销部门长期以来都负责地膜等农资的供应,只供应不回收,导致废膜回收缺乏监管,责任没有靠实,废膜回收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推动力。

、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我省地膜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问题和困难较多,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本省地膜使用及污染特点,配套加强制度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支撑和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我省农用地膜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