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数据复核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科教发〔2017〕8号)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推进农膜回收利用。为确保我省农膜数据的准确性,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内的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数据进行认真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农膜回收工作总结的通知》中要求报送的“2019年农膜回收相关数据”。
二、复核方式
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自行组织,可采取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复核。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农膜回收利用数据应统尽统。
(二)请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及时汇总上报本辖区的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请各市(州)于2020年3月26日前将正式呈送文件、附件表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陈 纲 0851-85283077
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易凤姣 0851-86783003
邮 箱:gzaepd@vip.163.com。
附件: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