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畜牧业发展(兽医医政药政)资金指标的通知(黔财农〔2014〕391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畜牧兽医局),有关县财政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畜牧业资金使用安排,现将2015年省财政安排的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10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待进入2015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并将资金使用和任务完成情况报送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
附件:
1、2015年畜牧业发展(兽医医政药政)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15年贵州省兽药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专项补助经费表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