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技术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种业发展)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将2020年省级农业技术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种业发展)309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蔬菜(含辣椒)、水果、特色杂粮、食用菌等特色作物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马铃薯晚疫病预警与控制协作项目和农区鼠害监测防治协作项目。
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资金主要用于蔬菜、辣椒、水果(重点支持列入《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水果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的“4+2”特色水果,即“火龙果、猕猴桃、蓝莓、百香果”+“特色樱桃、特色李子”)、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利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数据及大数据平台,开展水肥一体化、有机肥+配方肥、自然生草+绿肥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开展田间试验、耕地质量监测、肥料抽检化验等;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技术培训、指导和调研等工作。
三、种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良种选育推广、种子质量安全控制、替代作物品种展示示范、种业大数据采集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包括开展主要农作物区试、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种子质量鉴定圃建设、种子样品田间种植鉴定、种子生产基地质量控制、种业信息采集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五、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以及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有关规定,该资金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可统筹整合使用,并按照县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黄 轶 0851-85285372
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朱丽莉 0851-85860237
省土壤肥料工作总站: 谭克均 0851-85286657
省种子管理站: 丁 军 0851-85283860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关 立 0851-85281253
省财政厅农业处: 赵 颖 0851-86892514
附件:1.2020年省级农业技术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种业发展)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2.2020年省级农业技术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种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