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 (农机购置补贴、绿色高质高效、果菜茶 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产业强镇) 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绿色高质高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产业强镇)资金12176万元下达你们,请收入列2020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13农林水支出”(详见附件1)。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以及“9+3”县(区)中七星关区、晴隆县、榕江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的补贴支出。严格执行《贵州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黔农发〔2018〕102号),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农(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绿色高质高效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运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对开展的绿色高效新技术示范所需的小型农机具、育秧盘、植保机、试验仪器等设备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机耕队、机防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的病虫害绿色防控、秸秆还田、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指导服务与管理补助,对项目实施必须的试验研究、示范、推广服务、宣传、技术咨询、品牌项目、化验测试、测产验收以及项目相关管理费用等进行补助。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区技术模式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耕地质量评价等土肥基础工作补助。农业产业强镇资金采取县级报账制使用管理,主要用于在全产业链培育过程中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着重创建具有贵州特色的区域品牌、产品品牌乡村产业体系,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等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有关规定,绿色高质高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产业强镇资金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可统筹整合使用,并按照县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
四、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一并下达县级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对应的指标按被整合资金额度相应调减,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任务完成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罗丽莎 0851-85286981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黄 轶 0851-85285728
省农业农村乡村产业发展处: 甘立龙 0851-85283863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葛 磊 0851-85285075
省财政厅农业处: 赵 颖 0851-86892514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绿色高质高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产业强镇)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2.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绿色高质高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业产业强镇)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