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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付2020年中央财政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银企产业 共同体创新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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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102335
  • 信息分类: 资金信息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计财〔2020〕1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付2020年中央财政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银企产业 共同体创新试点)的通知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息烽县农业农村局,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试点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5号)要求,在对申报项目进行条件审查、产业定位、融资论证、专家评审和入库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试点)3290万元支付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试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国有独资(全资)企业资本金,通过实施主体、资金筹措、利益联结、融资模式创新等方式,形成资源高效利用、资金多元投入、利益紧密联结、优势充分发挥的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各地要加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复后,按程序拨付资本金到项目实施国有企业,通过设立SPV产业项目公司或增资扩股方式,由项目实施国有独资(全资)企业、民营企业(社会资本方)按出资比例拨付资本金,并按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二、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一并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州农业职业学院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党先林  0851-85281035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试点)安排情况表.xls

                      2.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试点)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