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首届泛珠三角区域产品展示暨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农业及农产品加工项目推介会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根据中央领导关于切实办好“首届泛珠三角区域产品展示暨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首届“珠洽会”)指示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组团参加首届“珠洽会”。按照《关于组团参加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4]102号)要求,我厅负责组织首届“珠洽会” 上的农业及农产品加工项目推介会。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参加“珠洽会”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项目推介工作。通过“珠洽会”丰富的信息资源及影响力,推动我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区域性、国际性的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互赢互利、协调发展。
二、各地、各企业选择具有我省特色、优势,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项目参加推介,填写《合作项目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文字、图片单行材料,务必于6月25日前报送省农业厅农经处。
附件:合作项目申请表
联系人及电话:邱杏 0851-5280734
电子邮箱:gzsnycyh5280734@sina.com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