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乡振议复字〔2022〕29号省乡村振兴局对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黔乡振议复字〔2022〕29号 签发人:穆嵘坤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55号建议的答复
周世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支持把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纳入国家重点帮扶县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确定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意见>、<关于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坚持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0号)明确“西部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在原深度贫困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集中支持”。道真县不属于原深度贫困县,原则上不在国家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范围。
二、为高效、规范、有序推进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确定工作,我们在国家明确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人口在农业人口中占比等测算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增加了低收入人口数量、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数量及占比、石漠化程度、与省会城市距离、海拔高差等指标,同时统筹考虑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因素,对全省66个脱贫县帮扶需求情况通过数据分析、科学比对进行统一测算。同时,按照国家《关于确定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意见》中“严控规模、应减尽减”原则,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排名在1—20位的县作为乡村振兴基础夯实县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排名在21—50位的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即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排名在50位以后及剩余的县作为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从测算的结果看,道真县排名第28名,不在省推荐申报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故被确定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在2021年4月16日印发的《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21〕14号)中予以了明确。
三、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2个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21年9月18日,中共贵州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黔乡振领通〔2021〕6号),明确从财政、金融、土地等16个方面给予国家和省级重点帮扶县支持。去年以来,中央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陆续细化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文件,据统计,截至5月20日,中央和省级相关部门已细化出台19个措施文件,已梳理汇编并印发各重点帮扶县。同时,我们每季度对各省直相关部门落实支持政策情况进行一次调度,适时通报落实情况,持续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四、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号),衔接资金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按照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政策因素、绩效评价和相关考核结果等因素分配测算,充分考虑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等因素,分类分档支持,推动均衡发展。如在分配2022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时,我们对分类县进行了分档支持,对于道真等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持县按照每县1000万元、500万元的标准单独测算支持。截至5月底,已下达道真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265万元,较上年到县资金总额增加1492万元,增幅17%,为道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了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发2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贵州的支持,加大对省级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继续推动省级各相关行业部门细化落实支持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2022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启强;联系电话:0851—8683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