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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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乡振议复字〔2023〕29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44号建议的答复
陈建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每年分配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或增量时,增加跨区县搬迁人口因素,给予铜仁市资金重点倾斜,以提高铜仁市跨区域安置承接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稳岗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后续保障能力”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六部委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除单独切块支持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部分外,衔接资金主要按照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结构,权重占30%)、相关人群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权重占30%)、政策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等政策任务、受灾因素等,权重占30%)、绩效评价和相关考核结果(根据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相关考核结果确定,权重占10%)等因素进行分配,其中,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主要考虑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数量,涵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脱贫人口,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脱贫人口测算进行分配,并单独切块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地区。进入“十四五”以来,为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在分配戴帽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时,给予了铜仁市重点倾斜和支持。一是在资金项目方面给予倾斜支持。2022年共下达铜仁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7.47亿元,较上年增加1.57亿元,增幅9.89%,较全省衔接资金平均增幅(3.81%)高出6个百分点。2023年已下达铜仁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5.29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0.37亿元,增幅2.45%。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共累计下达铜仁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戴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5.07亿元,支持实施项目272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16个,公共服务类项目28个,公益性或公岗类项目17个,基础设施补短板类项目105个。二是在跨区域安置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每年在分配财政衔接资金戴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时,均按照“钱随人走”的原则,以安置点搬迁人口数量和结构为主要依据进行资金分配,今年在资金分配时,增加了跨区县搬迁人口因素,对铜仁市接收搬迁人口的碧江区、大龙开发区、万山区、高新区等地单独给予500万元补助支持。
二、关于“建议省级支持除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外的脱贫县继续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延续至2025年”的建议
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2023年,所有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2024—2025年,整合试点政策实施范围调整至中央确定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我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铜仁市有松桃县、沿河县)。目前暂无政策明确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外的脱贫县可以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延续至2025年。我们将协调省直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跟进了解政策变化情况,按要求指导脱贫县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有关工作。
下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国发2号文明确提出的支持事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等转移支付的倾斜支持,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在资金、项目和政策方面充分考虑跨区县搬迁人口实际因素,给予重点倾斜,为跨区域安置承接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稳岗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后续保障能力提供坚实保障。
2023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石超;联系电话:0851-8683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