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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深化农村“四块地”改革激活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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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清镇市坚持以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积极采取土地“清理、盘活、管控”三项举措,严守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持续推进农村耕地、林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四块地”改革。截至目前,共利用14.5万亩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盘活164栋闲置农房改造为民宿,整合160亩集体建设用地保障了辖区村卫生室、安置房、变电站等用地需求,土地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土地综合效益得到提升,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成效明显。

    一、抓土地清理,腾出发展空间。一是性质底数“清”。通过现状数据套合、影像叠加、现场核实等方式,开展“四块地”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各类用地数量、性质、分布和利用状况,为后续探索低效闲置用地的有效处置办法和盘活方式提供支撑。二是产权归属“清”。制定《清镇市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每一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明晰到具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形成“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的农村土地承包产权体系。三是管理使用“清”。探索土地入市、农民入股、统一审核评定、统一规划建设、拆散建整、拆旧建新的“两入两统两建”模式,积极清理规整农村乱占乱用、乱搭乱建现象。

    二、抓土地盘活,突破发展瓶颈。一是激活耕地潜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出台《清镇市耕地高效利用提高亩均收入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完善田间道路等,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原来零散的小块田规整为集中大块田,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二是灵活林地开发。出台《清镇市加快推进特色林业(竹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将国有林场部分可用林地资源以“零租金”或“少租金”方式分区域承包给公司、合作社或农户发展林下经济。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引导资源向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强化“种”“用”并举,在推进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同时,实施林下中药材和食用菌种植、林下养殖等。三是用活建设用地。采取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的方式,推动零散建设用地空间平移、集聚,合理规划用地布局,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三、抓土地管控,守好发展红线。一是强化刚性管。出台《清镇市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预案再完善工作方案》,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清镇“三区三线”划定的基础上,提质、培优、改良现有耕地,整理开发新增耕地,实现对耕地保护的总体控制和对基本农田的刚性约束。二是协同联动管。建立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清镇分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组织科学分析耕地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严格执法管。出台《清镇市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清镇市2024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等文件,完善土地监管制度,健全土地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对土地流转、使用、收益等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占耕占林、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侵占土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