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黔农计〔2007〕310号
关于2005年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畜牧(农业)局:
根据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5年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制定如下验收方案:
一、验收范围与依据
验收范围:2005年立项下达的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
验收依据:《贵州省畜牧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实施管理试行办法》等项目管理文件及2005年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批复文件等。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质量等是否按项目批复建成。
2、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包括省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时间、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管理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三、验收的组织与程序
在省地组织项目验收前,先由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验收内容整理好相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完成自查自验收后向地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地级向省厅提出整体验收申请,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每个市(州、地)随机抽取2个项目县实施的基地项目进行验收,其余项目委托各市(州、地)畜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验收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对项目档案资料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验收。
五、验收时间安排
1、10月18—31日,各项目实施单位自查自验,完善验收资料,申请地级验收,地级向省厅提出整体验收申请;
2、11月份,省验收小组赴各市(州、地)随机抽取2个项目县实施的基地项目进行验收,其余项目由各市(州、地)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六、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单位要做好验收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接受省、地主管理部门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安排项目的参考依据。
2、验收工作完成后,由各市(州、地)畜牧主管部门向省农业厅计财处、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发改委农村处和省畜牧局综合处统一上报以下材料:①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包括本地区总体报告及各项目总结报告);②2005年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表(附表2);③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统计报表(报表截止日期:2007年10月31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2月31日,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附件:1、2005年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验收评审表
2、2005年优质畜产品基地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完成情况表
联系人:邓晓静 电话:0851-5286424
电子邮箱:xmjdxj0719@sina.com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畜牧业 项目 验收 通知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7年10月18日印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