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黔财教〔2016〕7号签发人:何建明
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毕节市、黔南州财政局,花溪区财政局,贵州省农业科学院,贵州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升国家、区域创新能力和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5〕409号)和《财政部关于明确2016年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财教〔2015〕509号),现下达你市(州)、你单位2016年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能力建设中央专项资金万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详见附件),专项用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请各市(州)在收到此文后及时将资金划拨到建设依托单位,并将资金拨付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省农委。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7〕410号),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及所属研究院所、贵州师范大学接本通知后,请根据此文到省农委办理中央专项资金拨款手续。
附件:贵州省2016年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安排预算表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
抄送: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2016年2月5日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