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74号)
各市(州)农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农业部2017年将继续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印发<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粮油)〔2017〕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各地申报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主要目标及创建内容
(一)实施主体
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以县为实施主体,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县(市、区)开展项目实施工作,集成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力争实现“四个一批”目标。
1、集成一批绿色技术模式。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每个项目县、每个创建作物集成示范1项以上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挖掘作物生产潜力。
2、打造一批绿色高效典型。通过项目带动,着力提高产量、改善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力争项目区节本增效5%以上、带动全县节本增效2%以上,树立一批典型,带动周边区域均衡发展。
3、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品牌。围绕市场需求,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发展订单生产,促进产销衔接,培育知名品牌,打造“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实现优质优价。
4、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创建,每县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50-100个,探索专业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
(三)创建内容
结合各地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选择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特色杂粮,以及蔬菜、茶叶等作物,重点开展“五大行动”。
1、绿色技术模式示范行动。以轻简化、机械化、集约化为重点,围绕种植结构调整,示范推广粮豆轮作、间作套种等高效种植模式,以及薯类、杂粮等机械化作业技术。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精量播种、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残膜回收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全程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
2、区域关键技术攻关行动。针对制约农作物生产的瓶颈,开展品种收集筛选、农机改进研发、高产高效技术试验和联合攻关。突破资源瓶颈,筛选优质、高产、高抗品种,减少水肥药投入,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突破技术瓶颈,着力攻克机械播种、收获的薄弱环节,逐步实现全程机械化。突破效益瓶颈,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等技术,提高种植收益。
3、品质提升行动。推广专用品种,改良、提升品质,增加优质专用品种供给,满足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推进产销衔接,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农企对接,探索合同式、订制式生产,促进优质优价,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
4、特色产品提质增效行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区域、品质、功效等特色鲜明的优质稻、玉米、马铃薯、油菜、杂粮、蔬菜、茶叶等产品,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突出标准化生产,选择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从产品标准入手,完善一批标准体系、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一批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突出品牌创建,大力发展“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实现品牌增效、特色增收。
5、农业功能拓展增收行动。拓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外沿,赋予新功能、创造新价值。发展综合种养,推广稻田养鱼、虾、蟹、鸭等“水稻+”种养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养鸡、养鸭等模式,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带动增产增收。拓展农业多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等新业态,把农场变成工厂、把田园建成公园、把产品变成商品,实现“一田多用”,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二、项目申报计划
2017年农业部、财政部安排我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市)11个,其中粮食作物8个、油料作物1个、园艺作物2个。经研究决定,全省计划安排水稻4个、玉米2个、油菜1个、马铃薯1个、薏仁米1个、蔬菜1个、茶叶1个,单个作物创建面积为10万亩,带动全县单个作物整建制推进。本项目实行差额申报,择优立项,全省项目申报限额为22个,其中:水稻6个、玉米3个、油菜3个、马铃薯2个、薏仁米2个、蔬菜3个、茶叶3个,各市(州)申报限额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把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由县级农业部门向市(州)农委申报;市(州)农委审核、择优限额推荐并排序汇总后,于2017年4月28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书(附件2)1份报省农委,同时报送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我委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2016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按农业部的规定,采取现场陈述、公开竞争择优确定项目。
附件:1. 2017年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附件1.docx
2. 2017年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申报书附件2.docx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