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农业产业 发展资金(农作物新品种试验专项) 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145号)
各市(州)农委,相关承试单位,省种子管理站: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种业发展、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农业金融创新等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8〕52号)要求,省级财政下达了农作物新品种试验专项300万元,用于开展我省农作物新品试验及审定工作,为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筛选可以进入到2019年贵州省区域试验的品种,审定可在我省种植推广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并对部分农作物品种进行展示,为我省农业生产提供用种保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包括对2018年参加的农作物品种在不同生态区域开展适应性试验,对部分参试品种进行鉴定检测和展示,对完成试验的品种进行审定。项目要求按照我省的农作物品种试验实施方案和已建立的品种试验区试点分布和试验体系,开展品种区域试验及审定工作。
三、项目资金安排及任务
2018年省级财政下达农作物新品种试验专项资金共计300万元,其中省种子管理站65万元,其他承试单位235万元,各试验单位要严格省级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的目标任务(见附件)认真做好品种试验及审定工作。
资金主要用于试验租地、基地的维护补助、雇工费、购置必要的试验仪器设备和药品、承试技术人员差旅补贴、委托鉴定检测、农作物品种试验汇编、农作物品种试验展示示范、农作物品种审定会议等与品种试验相关开支,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农业主管部门及承试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及《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黔农财〔2017〕54号)的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市级建设单位要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试验方案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汇总上报我委,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海萍,电话:0851-85285151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