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四大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等重要精神,深入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的“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重要部署,以及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工作要求,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2020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0〕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四大行动”方案(以下称“四大行动”),从2020年起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行动工作目标
各地要加强对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开展好“四大行动”,作为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渔业渔政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四大行动”相关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典型经验,取得明显进展和显著成效。通过广泛开展“四大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稳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促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因地制宜试验推广水产新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符合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要求的技术模式,建立各类示范推广主体,达到加快转变水产养殖方式、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
二、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行动职责分工
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牵头组织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组织实施“四大行动”;各市(州)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抓好“四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各项工作,把握好工作的总体方向,担负起本辖区“四大行动”组织和指导责任。要努力协调相关单位之间和地区之间各方面关系,构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把方向、出政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水产科研、教学等相关机构积极配合,各类企业主动参与,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五大行动”工作机制。
三、完善保障措施,督促行动落实落地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协调加大对“四大行动”等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四大行动”方案(见附件)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技术和体系优势,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的协同配合,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抓好行动实施和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确保各项行动落地生效;要做好技术服务推广和模式提炼示范,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带动范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增强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和消费者认可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请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于每年4月份完成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各市(州)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每年分别于7月10日、11月10日前,将经过市(州)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分别于7月15日、11月15日前将“四大行动”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 0851-85280243
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0851-85842145、85815762
附件:1.2020年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2.2020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3.2020年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
4.2020年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5.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情况摸底调查表
6.贵州省2020年用药减量行动企业情况表
7.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情况统计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