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组:

按照农业农村部《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和对我省相关工作的具体部署,为了切实做好我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全面完成普查与收集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资源普查与收集任务全面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现代种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事关国家核心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努力,确保全面完成普查和收集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进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按照省级牵头、地方配合、工作组具体实施的原则,本次普查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对接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和协调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建贵州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组(见附件1),全面推进本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省种子管理站负责普查与收集的技术服务和督导具体工作,指导人员培训、工作进度跟踪、相关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各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组应组建结构合理、专业性强的普查与收集团队,按照与农业农村部签订的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承担培训、普查与收集等具体工作,将所有收集的种质资源送至指定单位保存;各级农业农村局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并将人员名单信息表(见附件2)于2020520日前反馈至省种子管理站,同时配合各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组工作,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为资源普查和收集工作提供方便。

三、强化人员培训,确保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取得实效。为使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有序推进,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培训采取重点系统培训、分片普及培训的方式进行。对具体市(州)农业主管部门和普查与收集工作队伍开展重点系统性培训,使参训人员全面了解普查与收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规范,初步具备实操能力。对农业农村部划分的工作片区开展普及性培训,重点培训配合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组开展普查与收集的当地技术人员,了解普查与收集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此次资源普查与收集的内容和重点,摸清当地的资源情况,做到全面覆盖,应查尽查,能收尽收。

四、严格经费管理,确保普查资金专款专用。各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组要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照农业农村部委托要求,负责普查与收集区域内县(区)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的相关经费,保障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顺利推进。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将组织考核小组,对各行动工作组和县(区)项目执行进度与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导行动方案稳步推进、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普查和收集工作全面完成。

联系人: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程江;

邮箱:gzsnynctzyglc@163.com

省种子管理站:      丁军;

邮箱:296537045@qq.com

              附件:1.农业农村部委托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组名单.doc


2.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人员信息表.doc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56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4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