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碧江、松桃、玉屏、江口、印江、思南、德江、沿河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关于开展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以下简称亚行长江项目)中期调整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亚行长江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所在地农业综合开发需求,现就做好中期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资金配给总体稳定,亚行贷款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规模不变,不追加投入;产出指标总体稳定,项目县产出指标总体不变,原定建设总目标不降低;项目区县总体稳定,不改变原有项目区县,不跨县调整;建设内容总体稳定,依然为现代农业工程、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机构能力建设;完工期限总体稳定,不改变原有项目建设进度,2024年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11月30日亚行贷款资金账户关账。
二、调整内容。因耕地政策变化、土地属性调整、与乡村规划冲突、原规划项目区域被其他工程覆盖、承包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等原因导致难以继续实施的建设内容,需纳入中期调整范围。相应资金可用于县域内现代农业工程、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机构能力建设,但项目实施区域不得新增乡镇。
三、其他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调整需求,科学编制中期调整报告,严谨填报调整内容(报告及表格样式详见附件)。确定调整内容前必须开展可行性研究,调整内容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调整理由必须充分,调整的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资金规模、产出指标等必须符合亚行和国家项目办相关规定。市级汇总各县调整需求并编制亚行长江项目中期调整报告,结合全省产出指标综合评估调整内容。各县于7月15日前将中期调整报告及其附表书面呈送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市级汇总整理后于7月31日前报我厅。
联系人:魏 琨 电话:0851-85861720
电子邮箱:gzsyhxmb@163.com
附件:1.亚行长江项目中期调整报告(模板)
2.项目活动完成情况表
3.项目中期调整新增项目内容建议表
4.项目投资及资金执行情况表
5.项目实施范围表
6.项目关键监测指标情况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