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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省级科学施肥增效示范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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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你们报来的《2026年省级科学施肥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收悉。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绿色发展、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2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农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416号)要求,经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2026年省级科学施肥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期限、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方式、资金概算等(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

二、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批复表内容,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所辖项目县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三、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印发贵州省农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416号)要求执行。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资金支出,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不得影响项目推进。加强项目建设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档案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和项目总结,同时在县级、市级逐级验收合格后尽快提请省级验收。

附件:202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科学施肥增效示范)项目批复表(1-10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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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朝,联系方式:0851-85287091

附件:202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科学施肥增效示范)项目批复表(1-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