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524号建议的答复
杨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施秉县列为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县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经与省环保厅对接,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推动全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015年9月省政府在施秉县召开了贵州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会,副省长刘远坤出席会议,省直部门有关负责人,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部分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农业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刘远坤副省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全国一流、全省第一”的工作标准,扎扎实实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要早谋划、早安排2016年的建设任务,9个市(州)以及贵安新区政府分管领导,都要亲自抓1至2个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点,全省每个县都要开展试点建设,2016年的目标是新增100个示范村以上。会议之后,省农委立即召集各地区农业部门布置落实相关工作。下达了建立省级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储备库通知,要求以县(市、区)农业局为责任主体,每个县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遴选的原则进行合理排序,在2016年3月底前筛选6个污水处理项目示范村寨入库。目前,我委已完成项目库资料收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省入库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2个符合条件的县作为示范县,如施秉县符合相关条件我们将予以支持。
2012年以来,环保厅组织施秉县环境保护局围绕舞阳河、杉木河流域周边村寨,下拨农村环境保护资金436万元,支持牛大场镇紫荆村、双井镇双井村等8个建制村以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年初又组织施秉县环境保护局以建制村为单元,储备未获得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支持的村庄项目,编制完成《施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方案》,待审查后报环境保护部,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下步我厅将积极配合主办单位,进一步支持施秉县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6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静86783003;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