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苏维词等代表:
关于《加强对从江县加榜梯田等特色传统农耕区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建议》第173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特色传统农耕区保护与合理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中恳,针对性强。经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专题调研,摸清我省特色传统农耕区的家底的问题
为进一步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的价值,充分认清贵州文化资源优势,摸清搞准我省最为丰富、最有价值、最具特色的文化资源。2015年以来,省委宣传部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各市州进行专题调研,并围绕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进行多次研讨。2016年牵头制定了《关于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4月15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工作。2016年5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建立省领导联系重大文化项目制度,促进建设进度,抓好项目化实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协作机制,注重科学谋划和资源整合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相关部门要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切实为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目标形成强大合力。
二、关于制定《贵州省特色传统农耕区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及若干《典型特色农耕区专项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问题
按照工作职能,这项工作农委无法独立完成,这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才能形成合力。我们将按照工作职责,支持和指导各市、县农业部门关注传统农耕区的建设。5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的实施意见》,省农委将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积极配合和推进相关工作。
三、对相关产业的扶持
(一)政策性补贴。从2016年起,省财政整合相关支持农业政策性补贴,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农资综合补贴 、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简称“三补合一”。“三补合一”后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省财政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户。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34.34元/百公斤。这项补贴的实施将对包括加榜乡在内的广大种田农民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粮食项目。2004年贵州省设立粮食增产工程以来,每年都安排相关水稻项目给从江县,用于发展和推动当地有潜力有市场的品种的推广。从江县农业部门从实际出发,对对加榜乡稻鱼鸭生态产业加大了扶持力度,每亩补助20鸭苗、200尾鱼苗,共计现金300元。今年,省农委安排了优质特色粮油项目资金60万元支持从江县用于香禾糯的生产发展。安排绿色增产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资金52万元用于香禾糯等产业示范推广。
(三)香猪产业:从2012年起,2013年2014年连续3年省农委向从江香猪产业投入专项资金4000万元。对推动香猪产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从江香猪产业的育繁推、产加销产业链正在朝着健康的轨道前进。
(四)新品种选育与技术推广:香禾糯品种改良工作进展顺利,在省农委的支持下,从江县级农业局与黔东南谢谢州农业科学院合作,选育并通过审定的新品种有苟单1号、苟单2号和苟单3号,对提高香禾糯产量、增加农民效益提供了强力的保障。今年4月,省农委派出水稻专家熊玉唐到从江县,专门从事“稻鱼鸭复合系统开发”项目指导工作。
四、关于大力宣传和展示特色传统农耕区特有价值方面
为促进特色文化的建设与传播,突出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保护挖掘山地文化资源。深入保护挖掘生态文明时代贵州山地文化的丰富内涵和独特价值,推动科斯特文化、梯田文化等山地文化资源与特色民族文化元素有机结合。二是创建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开展具有民族特点、地方特色、区域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三是加强文化传播渠道建设。通过境内外媒体平台,围绕“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的定位,优化外宣“选题库”“图片库”“影视资料库”“智库”“精品库”等“五库建设”,从形象宣传逐步发展到价值传递,不断提升“多彩贵州”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关于突出重点、对特色传统农耕区分类分批进行扶持和保护方面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开展实施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保护挖掘工作,坚持规划引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背后的历史故事,丰富旅游的人文内涵,推进特色小镇、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发展。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开始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行动方案的目标是: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坝区耕地,把提高耕地质量作为坚守耕地红线的内在要求,推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完成 “十二五”耕地保护任务,实现耕地保护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的转变。
国土厅明确,在耕地保护行动中对传统的梯田农耕区、水田区域原则上不实施工程,结合实际按需求设计,配合相关部门对农耕区的定位开展整治。
六、关于抓典型、树立样板方面
《实施意见》在“大力实施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八大工程’”中,把“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保护挖掘工程”作为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表述和强化,尤其突出了抓典型、树立样板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挖掘历史文化资源。重点突出了观音洞文化、夜郎文化、土司文化、屯堡文化、沙滩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二是保护挖掘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其中把传承农耕文化、节庆文化作为重中之重,积极保护民居、民风、民俗、民歌、民技等。《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黔东南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努力打造成为中国乡村旅游示范区。三是保护挖掘红色文化和“三线”文化资源。加强全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修缮,加快长征文化博览园等红色文化体验设施建设,制定“三线”建设遗产保护规划。四是保护挖掘阳明文化资源。以孔学堂、阳明洞、阳明祠等为基地,整合全省阳明文化资源,搭建国家级阳明学研究平台。五是保护挖掘山地文化资源。以“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为主打品牌,探索山地文化资源在旅游、运动、科考、养生等领域的潜在价值和特有优势,将贵州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
目前,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省正稳步推进有关工作,有些重点工作项目或安排已初见成效。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是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战略任务。省委宣传部将进一步统筹好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统筹好文化继承与创新,统筹好深化文化改革和完善法治保障,统筹好政策方案制定和项目化工程化落实,切实把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您在文中提出的一些很好的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吸收采纳。
2016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伍定文0851-85280024;此件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