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5号建议的答复
省农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65号建议的答复
蒙爱军、潘炯彪、罗永慧、谢超凡、韦其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紫金草饲料产业推动毛南族世居地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设立紫金草种养殖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的建议”省扶贫办予以支持。根据我省《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文件精神,可请扶贫资金受助县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安排专项资金,推广紫金草种植发展。
二、关于“在退耕还林还草项目中增加紫金草种植专项还草项目的建议”省林业厅予以支持。虽然独山、平塘两县不是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重点县,但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林草结合模式工作方案》(黔府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在毛南族地区开展紫金草林草结合种植试点工作。
三、关于“在矿山生态恢复绿化要求中增加种植紫金草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议”省国土厅予以支持。下一步将结合实际,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矿山在地质环境生物治理工程中种植紫金草产业发展。
四、关于“红枫湖库区水位下调后原水位线无植物区种植紫金草建议”,省住建厅及贵阳市人民政府认为红枫湖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而紫金草能否适宜在水位线下消落区生长、其种植后所带动的养殖业分布及养殖业对水源的影响等均不详。建议在非饮用水源地水位消落区作紫金草的栽种试验,待取得其能适应在5-7米水位以下生长的科学论证数据,同时也不对本地生物产生侵害的论证数据后,欢迎各位代表赴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商谈对水位消落区进行生态修复及综合利用事宜。
五、关于“在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增加紫金草图案的建议”省农委予以支持。 2015年和2016年两年共计在黔南州毛南族世居地的独山、平塘两县投入220万元创建了5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但从2016年开始,按照省委关于资金切块直接分配到县的要求,美丽乡村的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由两个县的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决定。2016年平塘县已纳入我省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县,项目由县林业局、农业局组织实施,已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8万亩,剩余25度以上图班内坡耕地面积为5.01万亩;根据你们的建议,在今后的林草结合工作及新农村建设项目中,省农委将结合实际,积极在合适的项目区域试行种植一定面积的紫金草,达到一定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后再推广。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方 亮;联系电话:0851-8528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