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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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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胜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建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村庄规划管理。贵州始终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牢固树立规划引导发展理念,把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写入2019年省委一号文件和《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部门按照“好编、好懂、好用”原则,先后印发《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试行)》和《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试行)》,强调农房建设管理及风貌指引,重点明确村庄三线(村庄生态红线、村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村庄建设控制边界线),农房布局(用地规模、新建农房选址),风貌管控(山水田园、自然景观、建筑风格、地域文化),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层数高度,屋顶形式、建筑色彩)等控制要求,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有关建议。至2018年底,全省1.37万个应编村庄规划已全部完成评审。通过村庄规划编制,理清村庄发展思路,明晰村庄建设目标。

(二)加大村庄建设投入。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改善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投资802亿元,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完成5.1万公里,98%的村民组通硬化路,解决88.4万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深度贫困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全覆盖。2019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筹集2亿元,并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3亿元以上,用于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省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1.3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我省6个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投入2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打造18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

(三)严格规范建房行为。为切实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粗放、农民建房无序等问题,加强农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各地按照省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申请管理和“一户一宅规定,严厉查处违建行为,依法依规对违建建筑拆除,农村违法用地、无序建房、一户多宅等情况得到了初步扭转。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直部门,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进一步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扎实推进乡村建设、管理。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以科学规划为先导,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合理布局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有序推进村庄分类,合理布局村庄绿化、照明等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村庄建设。

二是指导规范建房。指导督促市、县做好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用地所涉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服务工作和村民建房选址乡村规划许可,严格落实规划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法律规定。强化综合执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处理各类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促进村民依规划有序建房。

三是加强村庄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加快改造建设一批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推进村庄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强化村庄风貌整体管控和历史文化景观保护,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行动升级版,谱写新时代贵州乡村振兴新篇章。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628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邓小坤;联系电话:0851-8528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