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0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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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议复〔2019〕39号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06号建议的答复
苏维词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贵州500亩以上连片缓坡耕地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制定《贵州连片坡耕地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规划》”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省水利厅已启动贵州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和水安全保障规划相关工作。按照“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任务要求,省水利厅将组织对《贵州连片坡耕地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拟把 500 亩以上连片缓坡耕地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相关内容纳入贵州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和贵州省水安全保障规划。
二、关于“设立《贵州省连片坡耕地水资源保障能力科技支撑》重大科技专项”问题。近年来,省科技厅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水资源保障科技支撑问题,不断加大项目支持力度,针对贵州500亩坝区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技术瓶颈,立项实施《水资源对喀斯特地区顶级群落承载力研究》、《 基于流域荷载均衡的喀斯特地区可利用水资源量研究》、《西南喀斯特地区地下水资源生态承载力的演变及机制-以贵州为例》等17个水资源开发利用科技项目,支持金额1000万元。建成“贵州省喀斯特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我省喀斯特地区提供水源性工程、提排灌工程和地下水开发利用技术保障和科技支撑。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大对500亩以上连片缓坡耕地水资源保障领域科技支持,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关于“建立贵州连片坡耕地高效利用示范基地”问题。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9〕4号),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其中,产值奖补:年平均亩产值在8000元(含8000元)以上不足12000元的,每亩补助1000元;12000元(含12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每亩补助1200元;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每亩补助1400元。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原则上对未实施过各级财政投入的农田建设项目,平均每亩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3000元;属于填平补齐、提升改造的农田建设项目,平均每亩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2000元。另外,《意见》还对政策性保险和其他相关支持政策予以明确。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500亩以上连片缓坡耕地田间交通和灌排系统,有效解决田间道路及灌排设施“最后一公里”难题,改善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生产条件,夯实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基础。
四、关于“加大连片坡耕地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问题。2018年,贵州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1.52亿元,用于实施坡改梯,因地制宜配套蓄排引灌、田间生产道路等,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6项,坡改梯共计54720亩。2019年,贵州省坡耕地水土流水综合治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安排资金1.92亿元,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下一步,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支持,并通过整合相关资金,保障产值奖补、建设奖补的支持政策落地。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9〕4号),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连片坡耕地水资源保障能力建设。三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题下,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14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家业;联系电话:0851-85867429)
抄送: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19年6月14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