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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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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永兰、潘义英等五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据了解,田园综合体这个概念和模式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2017年财政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财农〔201753号),并发布了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通知,从2017年起在有关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试点。2018年底,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归农业农村部之后,农业农村部暂时还没有提出发展田园综合体的相关具体扶持政策。

目前,我省有序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要开展以下两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工作: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工作二是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

一、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情况

20214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方案》(黔委厅字〔20218号),指出: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以自然村为单元,按照区位适宜、规模适度、条件适中、组织坚强的选择标准,省级规划建设50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按照分类推进、相对聚焦的原则,从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重点推进县、夯实基础县中分别选择一定数量的县,涉及的县聚焦在1-2个乡(镇),涉及的乡(镇)聚焦在2-3个村。各市(州)要参照省级做法,同步开展30个左右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多样化的乡村振兴成果,为全省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有益探索,为西部地区乡村振兴作出引领示范。

二、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情况

20215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印发了《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黔组通〔202124号),指出: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坚持红色引领,把红色资源运用好、红色基因传承好,通过组织振兴带动乡村振兴,为推动全省乡村振兴开新局探索有效路径、方法和经验。一要全力抓好规划编制。择优选择规划队伍,高质量编制村庄规划,充分依靠村两委、发动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以修缮为主,防止生搬硬套、大拆大建。严格开展规划评审,认真编制实施方案。二要积极整合资金资源。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省级层面每村建设资金达到1000万元(含中央资金400万元)以上,整合部门项目资源,重点向试点村倾斜项目资金资源。统筹国企定点帮扶,调动社会资源力量。三要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严格施工管理,组织群众参与,严格资金监管,完成竣工验收。四要加强运行管护。严格建筑审批,改善村容村貌,抓好管理维护,实行组团帮扶。五要建强红色村党组织。加强红色村党组织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六要深入挖掘红色文化。保护红色遗址,挖掘红色史实,开展红色教育。注重培养讲解员特别是培养当地熟悉红色故事、有专业讲解能力的人作为讲解员,每村不少于2名。七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坚持发展产业,建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党员干部创业带富。根据试点村产业发展需要选派农技专家和经营管理人才提供技术支持,每村培养不少于1名经营性管理人才。2022年,每个试点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少于20万元。贵阳市修文县谷堡镇索桥村、清镇市新店镇鸭池河村、息烽县永阳街道猫洞村等3个村已列入贵州省2021年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建设名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71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