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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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议复字〔2023〕84号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答复
陈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家庭农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贷款贴息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10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针对完善登记和名录制度管理、强化示范创建引领、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主体责任和措施手段。同年,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贵州省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贵州省2022年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更多发展培育家庭农场措施。截至2022年底,全省进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3.5万家,新增700余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是强化资金支持。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单产提升行动),主要用于补助粮油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以大豆和玉米为重点,兼顾水稻、油菜、小麦等粮油作物的粮油单产提升行动。
三是贷款贴息扶持。加强与省农担公司、相关银行机构合作,2022年创新推出信贷直通车“三农”抗疫贷产品,实行担保费全额免除,以及对申请“三农”抗疫贷且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最长365天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贴息支持。
四是创新金融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强产品创新,努力满足家庭农场多层次信贷需求,如农合机构推出“致富通·家庭农场贷款”产品、农行贵州省分行推出“乡村振兴产业贷”“原料收购贷”等产品、建行贵州省分行推出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裕农快贷”等。
二、关于“加大商品价格成本保险力度”建议的答复
一是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2021年省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贵州省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农业保险从保基本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创新产品升级转变,稳步推进支持家庭农场在内的农业保险发展。
二是推动实施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创新开办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省财政给予40%保费补贴。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开办生猪(期货)、蔬菜、辣椒、水果、家禽、食用菌、玉米期货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规模达3亿多元。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8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杨秀琦;联系电话:0851-8528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