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75号建议的答复
罗海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配备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根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五大工程,其中,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农业生产危害所修建的水利设施。近年来,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有力有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制订指南破解选址难瓶颈。立足贵州典型丘陵山区实际,因地制宜制订《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试行)》,从6度以下坝区、6至15度缓坡耕地、15度以上坡耕地、旱地、水田、地力提升、概算编制7个方面,分区分类细化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和主要工程技术指标、实施流程步骤,为县级科学规范开展项目选址、立项、设计、审批、实施、验收、管护提供具体实用操作指南。2019—2023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1121.17万亩,另外改造提升67万亩,实现建设质量和建设效益“双提升”。
(二)多元筹资破解投入不足瓶颈。我省主动承担地方财政主要支出责任,逐年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水平。2019至2023年,省级财政共配套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6.4亿元,财政亩均补助由2019年的1500元提高到2023年的2633.3元。在此基础上,鼓励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集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达2936元,为历年亩均投入最高。
(三)编制规划破解项目储备不足瓶颈。出台《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贵州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3—2035年)》,建立新建和改造提升5年储备、3年动态、1年实施“531”项目库,目前,全省共储备项目1137个,建设规模1271.45万亩。到2035年,我省将建成高标准农田3614万亩(新建2954万亩、改造提升66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7万亩,将有效补齐我省农业发展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我省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抗灾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要求和《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0-2030年)》规划,科学编制《贵州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多元投入路径,进一步加大配备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力度,逐步把我省具备水利灌溉条件的耕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有效夯实全省粮食安全根基。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1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周勇;联系电话:0851-8586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