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2号建议的答复
陈陟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两清两改两治理”项目受益对象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推进“两清两改两治理”,提升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结合现行政策及地方实践,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政策支持情况
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精神,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在产业奖补中,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细化措施,指导地方做好产业奖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有关工作,明确衔接资金可用于支持脱贫群众(含监测对象)新建或改扩建畜禽养殖圈舍。除产业奖补外,衔接资金可用于支持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垃圾清运、生活污水治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以及急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项目。
二、对建议的落实措施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扎实推进“两清两改两治理”工作,5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两清两改两治理”及卫生家庭建设行动的指导意见》,在工作要求中明确,要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好专项资金、财政衔接、东西部协作等资金用于“两清两改两治理”和卫生家庭建设行动,引导各类帮扶资源、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自筹资金开展清理工作。省级将结合各地推进成效,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方面,强化资金支持。遵照衔接资金现行政策规定,指导地方谋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整治村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谋划实施到户类奖补项目,鼓励脱贫户监测户改造窝棚圈舍,改造后用于养殖生产;谋划实施建设项目,动员清理拆除影响村庄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管护用房;另一方面,加强项目谋划。指导地方持续完善乡村建设项目库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聚焦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优先入库实施,落实“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将农户参与度、满意度等纳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扎实稳妥推进项目实施。
您的建议精准反映了当前“两清两改两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为政策优化提供了重要方向。下步,我们将积极向农业农村部请示汇报,争取过渡期后的更多政策支持,强化资源整合与机制创新,推动衔接资金从“保重点”向“促均衡”延伸。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16日
(同意公开)
(联系人:张舜;联系电话:0851-85283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