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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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2015〕25号 签发人:肖荣军
省农委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4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尹晓芬委员:
您提出的《提高森林覆盖率应该从解决燃料问题着手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农村能源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当前,农村的用能结构是多元化,有用电、烧煤、烧柴、液化气、沼气等,选择哪一种能源,取决于当地的资源现状、经济条件、群众意愿等。解决农村燃料问题除政府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外,核心是依靠市场配置资源中发挥作用。为此,必须走多措并举,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发展之路。我委作为提案办理的牵头单位,及时与发改委、林业厅、能源局进行对接,经对以上部门反馈的材料进行归纳和整理,现就提案中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扶持,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省发改委积极争取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投入林业建设,造林绿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积极配合林业部门,以贵州省县乡村造林规划为指导,继续争取中央支持,统筹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加大绿化造林力度。
省林业厅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现有1042万亩宜林荒山绿化,使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达到52%以上”的总体目标,一是加大林业建设投入,每年超额完成营造林任务,并通过检查验收,确保造林质量;二是在全省推进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行动以县乡村造林绿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为抓手,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绿化宜林荒山荒地。到2017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916万亩,其中宜林荒山造林660万亩,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退耕还林还草256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300万亩,辐射带动120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三是通过收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全省各地实施营造林工作;四是在全省各地开展退耕还林工作和天然林保护工作;五是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以新农村建设“百村试点”和高等级公路沿线为重点,紧密结合“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活动,着力推进村寨环境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林业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由省检察院、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省林业厅联合出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二是制定方案,划定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并通过省人民政府出台《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三是以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省级有关部门等17个成员单位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上述举措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打击和震慑破坏林业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关于“多措并举推进农村燃料问题的解决”的建议
(一)关于“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用煤难问题”的建议
煤炭资源属不可再生的固态能源,煤炭开发受资源赋存本身和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双重影响。目前我国出现煤炭产能过剩煤价持续下跌的现象,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基本能解决煤炭供应问题。中缅、中卫天然气管道已接入我省;我省包含农林生物质发电、煤层气发电、垃圾发电、风电、水力发电等在内的全口径发电装机已达4749.12万千瓦,随着电力电价改革的推进,电价将会有大幅度降低。以上这些情况都有利于农村增加用能选择,降低燃料成本。下一步,省能源局在制定有关政策时一定会充分考虑您的建议。
(二)关于“大力发展沼气资源”的建议
大力发展沼气是解决我省农村居民能源和燃料的重要途径之一,为加大我省农村沼气的发展,从2002年开始,在中央有关部委的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到2014年底,全省农村沼气项目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总投入达34.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2.4亿元,成为目前全国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最多的省份之一,累计建成户用沼气203万户、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1190个、小型沼气工程912个、大型沼气工程217个,形成年节约薪柴消耗折合标煤约140万吨,相当于封育约800万亩薪炭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00万吨的能力。但是,随着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农村沼气发展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村户用沼气的建设基本趋于饱和。由于受村村通电,农村电磁炉的普及使用和替代;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推进,农民养殖量减少,原料缺乏;壮劳动力外出打工,自我管护跟不上等因素影响,农村户用沼气使用率呈下滑趋势。同时,从今年起,国家对沼气项目的投资进行战略调整,取消了户用沼气和村级服务网点的投资,重点支持农村集中供气和生物天燃气项目。在新常态下,为顺应形势的发展,省发改委、省农委仍然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大型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工程的建设,我省农村沼气建设重点一是转向农村集中供气发展上;二是将继续强化措施,积极探索沼气后续服务管护机制,巩固沼气建设成果,稳步和提高户用沼气池的使用率;三是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推行生物质固体燃料和秸秆汽化,通过多途径,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的使用比例,为保护我省森林资源提供政策支撑和措施保障。
(三)关于“适当开发小水电和微水电”的建议
为保护林草植被,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解放农村劳动力,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国家启动了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2011-2014年,我省共争取到中央投资建设小水电代燃料项目22个,在17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开工建设农村水电项目98个,新增农村水电装机81.5万千瓦,对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我省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的建设力度。
(四)关于发展薪炭林问题的建议
薪炭材来自于薪炭林,是我省很多山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山区无主要燃烧能源(煤、电、气)的农村居民,在日常煮饭、取暖等活动中所必需的燃料。薪炭材的消耗对森林覆盖率增长有一定影响,但薪炭林是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关于林种划分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划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能基本满足全省各地区农户对薪炭材的日常需求。要从根本上解决山区农户日常生活所必须的燃料问题,仅仅依靠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不可能办到的,需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统畴规划逐步加以解决。
(五)关于我省林业碳汇工作开展情况问题
2010年,为探索我省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方法,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碳汇造林试点工作的通知》(办造字〔2010〕98号),省林业厅自筹资金,于2010年10月在省扎佐林场开展了全省首个碳汇项目——省扎佐林场碳汇造林试点项目。项目实施面积6061亩,已完成第一监测期内基线碳汇计量调查和第一次现场碳汇计量监测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在贵阳环境能源交易所交易,但项目交易冷淡。
我国林业碳汇交易不够活跃,加之国内外经济不够景气,目前融资比较困难。但省林业厅正组织黔东南州通过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等形式,积极开展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建设,以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
2013年,为建立贵州省林业碳汇计量模型和参数体系、森林碳汇计量标准,省林业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完成《2013年贵州省森林植被碳储量及其变化量估算报告》。目前正利用卫星影像和地理信息系统开展全省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简称LULUCF)碳汇计量监测工作,该工作预计2015年完成。
(联系人:詹可志 电话:0851-85283077;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