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黔农提复〔2017〕61号签发人:胡继承
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6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周云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引进大企业参与我省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发以推进产业扶贫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产业扶贫等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在确定产业精准扶贫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项目建设重点方面
我委起草了《贵州省“十三五”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明确围绕全省建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的目标,以市场为导向、资源为依托、科技为支撑,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为载体,科学分析贫困地区特色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主体带动以及产业覆盖面等,持之以恒地推进贵州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突出发展生态畜牧业、特色渔业、蔬菜、茶、马铃薯、精品果业、中药材、木本油料、特色杂粮以及休闲农业等十大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烤烟、花卉、蚕桑、蜜蜂等区域性特色产业。
二、在精准扶贫资金投入、政策扶持方面
《贵州省“十三五”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中专门在政策保障方面作了阐述,测算了全省产业扶贫重点环节资金投资需求;对各类资金组成进行预判。明确统筹整合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等财政涉农资金以及产业扶贫基金,同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融资,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题自筹资金等方式,实现整合各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的效果。在土地支持、金融支持、产业支撑服务体系、农业保险方面作了规划,力促实现各类优惠政策的有效实现。
三、在对外招商,基地建设方面
重视省内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2016年新认定了199家龙头企业,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了711家(含国家级25家)。这些企业已覆盖全省所有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业园区,成为带动农民增收、实现脱贫攻坚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全省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万个、出资总额849.9亿元,合作社基本覆盖全省所有的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省农委还出台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确了支持全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有关措施。
积极搭建企业合作交流平台,助推黔货出山。一是组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项目“银企对接”,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农业因为缺信息、缺抵押,产业发展难以迈过金融机构信贷门槛,农业产业项目“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银企对接”全省签约项目实际落实786个项目,涉及企业671家,分别为签约项目的95.6%、95.7%,授信金额292.64亿元,为86.9%。二是联合中信国安集团共同打造“国安社区扶贫特产平台”,销售贵州省特色农产品,组织106家企业(合作社)的1600余种参加“黔货进京-中信国安助推贵州扶贫”活动。三是组织企业参加贵阳农交会、安徽农交会、遵义茶博会、遵义辣博会、海南冬交会、广西农业项目合作洽谈暨科技成果展示对接会、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生态产业博览会暨绿色有机产品(张掖)交易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同时积极响应省内贵州省绿色农产品“泉涌”行动,组织企业到广州、上海等地进行产品推介、展示展销,开展商务洽谈,更大范围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提升企业知名度。
实现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搞活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我们通过积极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托“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业园区+合作社+农户”、“公司+养殖家庭农场(大户)+电商”等多种机制,以合同、订单、股份合作等形式形成利益联结,有效地带动了农户生产经营水平,切实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目前,全省711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涉基地面积512万亩,辐射带动416万户农民(其中46万户贫困户),2016年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农户增收达102亿元。
我委将做好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服务,协调解决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困难,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转型升级。进一步丰富“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内涵,为农业产业化联农、带农、富农,推进扶贫攻坚,提供路径支撑。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游幸;联系电话:0851-8528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