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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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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8号建议的答复


廖华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乡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科技人才中长期考虑

一是针对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出现的问题,我委多次组织调研,并于20162月,将《关于建设一支符合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要求的农技人员队伍的初步考虑》调研报告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提出了对策建议。二是针对农业系统干部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每年我委都在开展相关统计工作,能基本掌握人才家底情况。2014年起,原农业部建设了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对省、市(州)、县(乡)农技推广机构数、农技人员信息、机构基础条件、机构情况、经费保障情况、年龄结构、人员情况、学历情况、职称情况以及补助项目实施进行管理,每年组织填报两次。

另外,我委编制印发了《贵州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指导人才队伍建设。

二、关于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理顺管理体制方面。2010年我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现行管理架构已逐渐不适应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出现了主业弱化、人员流失等情况,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在最近我委代起草的《关于运用八要素推进产业扶贫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起草稿)》中,我们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制、人社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全省各级农业干部队伍建设,调整行政管理关系,配强工作队伍。根据职能职责合理确定各级农业服务机构编制结构,放开用编限制,通过公开招考、人才引进、定向委培、特岗计划等多种方式补充各级农业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力量,补齐空岗。完善工资待遇,加强对农技人员培训和激励,表彰优秀人员。整合县级农业技术力量,建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调整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管理关系,实行服务在乡、县乡共管、双重领导;建立村级农技综合服务站,加快培育农民技术员的意见。若相关意见能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通过,我委将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推动乡镇农业服务机构改革意见落地。

在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大力实施农技人员提升工程。根据主导产业发展的情况,选派基层农技人员到高校或农业科研院所进行专项学习(培养),实现所有农业县的主导产业都有对口专业农技人员,所有的行政村都有对接服务的农技人员。二是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我省计划在所有贫困县,每个县根据工作需要特聘1-3名农技员,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待方案批准后即组织实施,以进一步充实我省基层农技队伍力量。

三、关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方面,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我省从2012年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以来,到2016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全面铺开,分层次推进、分类型培育,85个县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培育。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641万人,投入资金1.7746亿元。下一步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安排,强力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推动形成每一个县都有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服务产业发展格局。

四、关于现代农业领域人才引进

省人社厅深入实施了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201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四批次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遴选工作,共评审出110人;兑现了前四批现代农业领域百千万人才奖励资金共计850万元。近年来,我委通过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和大数据大扶贫人才引进等多个平台,加大组织省内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人才引进,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引进人才。

五、关于完善机制,充分调动农业科技人才献身农业生产的工作积极性

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省农委与省人社厅联合修订了《贵州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省人社厅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通〔2013334号)和《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这一系列举措,将职称评聘向乡镇大力倾斜,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广大基层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同时,省农委会同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了服务基层农业科技人员专项职称评审工作,在社会化职称评审基础上,增设服务基层评审通道。并将基层农业企业技术人员、农业创业者等纳入评审体系,建立起更宽广的人才社会评价体系。

落实奖励措施,支持鼓励人才下乡政策,搭建好干事创业平台,让各类人才扎根乡村,各尽其才,各显所能。一是我委继续做好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推荐工作和贵州省农业丰收奖评审奖励工作,农业科技成果奖励向基层倾斜。省人社厅继续给予农业专家特殊津贴支持。二是注重抓先进树典型。省农委继续做好农业部全国十佳农民十佳农技推广标兵、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加大对在农业农村基层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人员进行宣传,树立典型并推广。三是我省2017年修订了《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大了对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奖励力度,并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1号),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提供了政策支撑。2015年以来,省科技厅以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为支撑,每年从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1000余名省市级科技特派员作为国家三区人才,赴基层兼职开展技术服务或领办创办企业合作社,每年每人支持2万元工作经费,服务时间每年原则上不少于100天。下一步要继续组织开展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省科技厅牵头组织选派1650名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副职,以深度贫困村为重点开展技术服务。

六、关于“组织在职农技人员参加农业专业学历或者非学历培训教育,财政给予补贴”

对在职农技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财政给予补贴方面,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配合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每年从中央补助我省的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部分用于贫困劳动力培训,由省级财政会同各相关部门下达到县,同时要求市、县分别匹配不低于省级培训资金的10%,由县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切实推动财政资金精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会同省农委下达农技推广专项资金9057万元,支持包括农技人员技术培训在内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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