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0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省农委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40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喻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2015年7月1日,省食药监局制订的《贵州省食用农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2016年3月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制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2017年5月1日,新修订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正式施行。上述法规、办法都对农产品场准入作出相应规定。如《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进入批发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材料:
(一)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指定的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产地证明;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或者标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的标签;
(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批发市场出具的统一格式的销售单据。
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供材料的,应当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能进入市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销售。
农民个人在批发市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国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销售者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原农业部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作出了详细规定,我委每年根据此办法和贵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监督抽查重点是主要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三品”产地、屠宰场(厂)等,抽查环节主要是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督抽查对象以规模生产外销单位为主,监督抽查品种主要是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监督抽查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或产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产品为主,共计抽检农产品样品2720个。并要求各地制定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其中市级监督抽查农产品不得少于500个(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320个、畜禽水产品180个),县级监督抽查农产品不得少于200个(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140个、畜禽水产品60个)。
监督抽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对于抽查不合格的每一个样品,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1-4月,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监督抽查农产品样品1291个,分别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合格1291个,合格率100%,其中蔬菜647个,合格647个,合格率100%;水果197个,合格197个,合格率100%;食用菌55个,合格55个,合格率100%;畜禽产品317个,合格317个,合格率100%;茶叶34个,合格34个,合格率100%。水产品41个,合格41个,合格率100%。
三、建立严格的“三品一标”奖补办法
我委于2017年3月23日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工作实施方案》(黔农发〔2017〕26号,对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进行鼓励。一是将“三品”农产品认证作为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农民合作社、星级家庭农场评选等各类农业评优推先的必要条件之一。无“三品”农产品的,项目资金一律不予支持。二是将“三品认证”作为申报农业项目必要条件。三是全省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应将“三品”认证作为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引领作用。2017年落实“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补助资金1100万元,下拨到各市(州)农业部门,用于“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各地结合实际,又出台了具体的奖励办法,如毕节市认证一个无公害农产品,奖励1万元;认证一个绿色食品,奖励5万元等。如思南县认证一个无公害农产品,奖励1万元;认证一个有机产品,奖励5万元等。奖励政策的出台。促进全省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效期内“三品一标”种植面积3496.3万亩,占6828万亩耕地面积的51.2%。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246.3万亩、绿色食品85万亩、有机农产品165万亩;共有“三品一标”农产品408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909个、绿色食品64个、有机农产品105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54个。
四、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2018年3月,我委制定下发《贵州省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黔农办发〔2018〕46号),对“三品”产地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分别进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测。省级监督抽查农产品2720个,其中蔬菜1390个、茶叶300个、水果240个、食用菌280个、畜禽产品430个、水产品80个。市州级监督抽查农产品不得少于500个,县级监督抽查农产品不得少于200个。监督抽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对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2018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2018年2月,我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20号),安排部署全省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一是全省无公害种植业产地认定及复查换证1951.08万亩,其中,新增认定1000万亩(茶叶27万亩、蔬菜313万亩、马铃薯207万亩、果品137万亩、坚果26万亩、粮油作物(含杂粮)290万亩);复查换证951.08万亩;二是新增及复查换证无公害畜产品、水产品产地718个;三是全省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80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品复查换证460个;四是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新增审核上报农业部21个;五是完成110个绿色食品申报工作,新增275个有机农产品。将认证任务分解到各市州农业部门,年底进行考核。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蔡兴洪;联系电话:0851-85285157)
抄送:省委督查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