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公开专栏 » 提案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2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民盟贵州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创新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方式》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把组织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作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同时着力加强土地流转体系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目前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形式不断丰富,通过流转加速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增长,推动了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夯实了农业基本经营制度。至2018年底,全省流转农村土地2000万余亩,全省土地流转平均单价578/亩,农民通过流转土地获得收益5.54亿元。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增长,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95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71万户,家庭农场9192家,同比分别增33.9%17.5%8.6%

(一)完善政策体系保障流转有序。20154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517号),对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土地流转顺利开展。2018年,原省农委和省工商局联合制发《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对全省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模式作了统一。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其中,市(州)级出台相关文件30个,县级91个,为推进土地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明确土地权属筑牢流转根基。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制,强化属地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做稳做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为强化流转市场运行规范,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根据黔党办发〔201517号文件提出的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等要求,全省县、乡分别建立土地流转机构44个、547个。以农业部西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推动我省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全省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48个,新建仲裁庭21个,配备仲裁员937人。

(三)依托经营主体拓展流转空间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等参与流转转变。一是助推要素汇集。目前,全省土地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400多万亩,流转到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100多万亩,流转到农业企业的250万亩;二是提高市场竞争力。土地流转加快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了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了增产增收,实现了承租户和转包户双赢。推动农民合作社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以满足市场有效需求,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经营主体培育壮大。通过土地有序流转,探索建立了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村支两委+合作社+基地+农户”“大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新型农业主体组织数量逐步增加,规模逐步扩大,涉及种植业、畜牧业和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起到了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积极探索城乡土地同权同价。2015年,经全国人大授权,我省湄潭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试点工作,同年8月,湄潭县在全国率先敲响入市第一拍。截止20194月,已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65宗,面积272.66亩,价款5355.76万元,形成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雏形,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源,助推了乡村振兴。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关于贵州湄潭县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发〔2017266号)要求,湄潭县勇于创新、统筹推进、深入实践,推动了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级市场的建立和二级市场完善,形成了一套可复制、易实行的改革经验,建立了以《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为纲的“1+N”制度体系,已于201896日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的验收。

二、下步工作打算

关于你们建议进一步创新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方式的提案,我们将根据农业农村部的安排部署,对我省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好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及《关于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实施意见》。

一是继续做好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后续工作。贯彻落实2019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方案》,做好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证书发放、纠纷化解、档案管理、数据保密等各项收尾工作,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扎实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这项基础性工作,为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促进流转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的纠纷仲裁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流转纠纷调处的有效机制和办法。积极培育出更多有规模和示范带动力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大户、经纪人组织等,使之成为土地流转的主力。继续督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系统和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系统开发单位不断完善信息软件的服务功能,加强信息平台的应用培训工作,使全省广大农经干部尽快准确把握操作要领,成为软件运用的行家里手。提升我省农村承包地管理和农村产权交易的信息化水平。

三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提高流转的组织化程度;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引导专业的中介公司进入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土地流转的专业化程度。

四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农村土地制度试点工作和法律调整实施期延长一年的决定,制订《2019年湄潭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方案》,继续增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样本,为国家修订相关法律提供支撑,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认真总结城乡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改革上取得的经验,按照《2019年湄潭县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继续推进改革工作,为推进我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提供试点经验。

五是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加快清理空壳社,开展示范社创建推广行动,切实增强合作社组织能力,努力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力,着力提高合作社成员素质。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参与劳动、入社分红等方式参与合作社经营。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明晰社员权责,保障农户的参与权、知情权和收益权利,让合作社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19730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晓红;联系电话:0851-8528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