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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05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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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用运输车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农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提升农民对加强农用运输车辆管理的认识和支持”建议的答复

一是开展变型拖拉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借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之机,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共同研究整治措施。为切实推进工作,我厅已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二是结合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加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规范监管的宣传教育力度,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支持,通过走村串户、赶场宣传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相关政策,通过农机典型事故案例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二、关于“督促农业部门与交通管理部门移交档案,完成工作职责交接”建议的答复

研究建立农机部门、公安交管部门拖拉机、驾驶人管理信息交换平台。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管理局牵头搭建了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下一步做好相关对接工作,将全省农机管理部门管理数据纳入该平台,共享交通事故等违法行为的信息,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优化模块功能,确保系统内机车信息与实际机车情况准确对应、及时更新。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衔接紧密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遏制农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农用车交通事故。

三、关于“加强交警部门执法”建议的答复

一是关于经费划转。经费划转应随着职责调整而进行,由相关部门研究职能调整问题。同时该项工作属于县级事权,经费应由县级保障,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执法工作,为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农机拖拉机驾驶证、车辆登记和审验管理数据接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并共享拖拉机驾驶人、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记分、交通事故、吊扣吊销驾驶证等违法行为的信息。加大路面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治理力度,严防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强化部门联动,研究制定农机监理、公安交管、道路运输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拖拉机等农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客货混装、违法载人、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积极推动对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一律强制保险,形成高压态势,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的辐射效果。

四、关于“先行先试,出台我省关于农用车规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建议的答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根据省安委会印发《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整治行动,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5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