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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429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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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尧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迅速增强乡镇村农业技术力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尽快恢复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建议的答复

2010年,我省印发《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我省2010年实行乡镇综合改革,原来分设的乡镇种植业、养殖业等农技推广机构综合设置为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并实行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乡镇农技服务中心人财物三权划归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农技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等均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负责。通知同时明确提出:“上级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党政办事机构和事业机构,都是为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服务的有机整体”。

二、关于您提出的“确定乡镇村各类技术力量配置标准;各类技术人员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建议的答复

2007年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职能进行了彻底分离,并细化和明确公益性职能。我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检疫;农业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作物常规良种的保纯、扩繁;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动植物良种繁育;农业标准化实施指导;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管;森林、草原火警火灾预报和森林防火;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同时,通过深化改革,理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

三、关于您提出的“各级技术人员每年应开展的农技实践活动,如良种品比试验、实用新技术推广试验等。”建议的答复

为提高我省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依托在全省实施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围绕各项目县主导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分级、分产业组织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实训,着力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综合素质能力。该项目实施以来,已累计对全省基层农技人员5.815万人(次)开展了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实现了对全省基层农技人员轮训两遍的目标。2019年全省已完成基层农技人员集中脱产培训6877人(其中,省级组织开展的省外培训400人,省内集中培训600人,项目县采取引进省、市专家到县的方式,培训人5877人)。

我省自2012年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来,全省82个项目县结合主导产业发展需要,每年均要建设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大批基层农技人员在基地上广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和示范。目前依托该项目的实施,全省已累计推广主导品种2795个、主推技术2873项,建设了1448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通过基地的建设,提高了基层农技人员的动手能力,促进了农业先进适用的推广和普及。

在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中,我省围绕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组织基层农技人员,采取基层群众容易接受的入户指导、现场实训等多种方式,将农技知识传授给群众,让培训主体学得会、用得上。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群众到基地现场进行观摩学习,让受训人员 “看得见、学得懂”。

省农业职业学院充分整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大对农民、村干部、青年农场主等农村职业人才以及农业部门技术人员的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农村实用农业技术现场培训,将技术送到田间地头。2019年,完成1100人我省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和基层农技推广特色产业骨干人才培训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紧紧围绕农村产业革命,加大工作力度,为我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谢谢王委员对我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2日


(附  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曾庆鸿;联系电话:0851-8528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