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89号提案的答复
余学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基层队伍建设”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分别于2009年、2012年和2017年三次对村干部基本报酬进行了调整。2021年,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财基〔2021〕1号),明确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从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提高到每村每年不低于12万元,新增加的3万元经费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负担。建立持续增长机制,将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同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明确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从中央规定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标准核定,提高至按照不低于3倍标准核定。设置最低保障线,明确分设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人年收入不得低于4万元,实行“一肩挑”的年收入不得低于5万元。要求县级党委将村干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干部积极参保,明确“对获得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项目内1次市级以上或连续2次县级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任期内,从获得表彰的次年开始,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在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同时,还建立了村干部按有关规定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获得收益、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等关怀激励制度。
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十四五”时期贵州省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贵州省2021年省级党员教育示范培训工作计划》,着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将基层干部培训纳入重要内容。对全省新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全员培训。今年还将在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成都村政学院、贵州大学等地,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抓集体经济、小城镇规划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开展示范培训,以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着力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精准把握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示范带动市(州)、县(市、区)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力度。用好新时代文明大讲堂等载体,分专题、常态化对基层干部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形成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二、关于“加快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是大力开展贵州山地机械研究。省农业农村厅已与华南农业大学签订《贵州省“十四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技术合作协议》,加强与华南农业大学罗锡文院士团队合作,双方合作开展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创新研究。同时在我省主要水稻生产县建立示范推广点,积极探索贵州山区稻田不同地形地貌和不同海拔条件下实施机械化作业的方式和路径,形成了贵州多样化的水稻机械化发展模式。二是积极开展宜机化试点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土地“宜机化”指引,开挖回填土壤等工程设施、消除作业死角、优化地块布局、合理布局沟渠、土壤培肥熟化五个基本要求,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清镇模式、仁怀模式,探索一条适合贵州的土地“宜机化”改造之路。下一步,我们将实施好我省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依托农业和农机合作组织,以机械化田间作业和产后初加工为重点,开展特色优势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扶持和巩固农机合作社,推广适宜我省特点的农业机械。三是不断提高农机补贴标准。印发《贵州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提升部分重点机具品目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包括水稻插(抛)秧机、秧苗移栽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智能、复式、高端产品、新机具。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高端、适用、绿色、智能为原则,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结合我省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选取15大类38个小类121个品目,纳入《2021—2023年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三、关于“坚持绿色发展”的建议
2019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把不用草甘膦的方法推向蔬菜、水果,茶园菜园果园全面禁止使用除草剂。2020年制定出台的《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明确规定茶园禁用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将茶园禁用除草剂上升成为法律规范,成为全国第一个立法规定茶园禁用草甘膦的省。加大《农药管理条例》和《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对草甘膦等除草剂危害性的认识,组织基层农业执法人员、农药监管人员对茶叶蔬菜水果种植者、加工者、经营人员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宣传有关草甘膦等除草剂危害知识,提高不用草甘膦等除草剂的自觉性。实施茶园菜园果园清源行动,坚决查处茶园菜园果园违规使用草甘膦除草剂,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查处违规使用草甘膦等除草剂案件120余件,最高的一件罚款金额达7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求各地用这些案例警示种植者,违规使用草甘膦等除草剂,发现核实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护贵州干净茶干净菜干净果。
2021年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3712万元在22个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耕地质量提升、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工作,助推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质量提升。2021年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5800万元主要用于草地贪夜蛾、水稻、小麦重大病虫统防统治和绿色综合防控,引导我省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议
一是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农田建设标准。2019年全省中央转移支付农田补助资金16.31亿元,省级配套财政补助资金6.79亿元;2020年全省中央转移支付农田补助资金19.08亿元,省级配套财政补助资金4.77亿元,将全省财政补助资金由国家要求的1200元/亩提高到1500元/亩。二是开展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农田建设标准。2021年至2022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试点,将试点县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3500元及以上,中央和省农田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投入1500元/亩,地方自筹投入2000元/亩及以上。县级资金筹集方式为基金、专项债券、融资贷款等,还款渠道来源为新增耕地指标流转收益。
五、关于“优化品种资源”的建议
2020年5月,我省启动了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现已初步完成全省86个县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征集到地方古老、珍稀、特有和名优作物地方品种和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2776份。按照印发的《贵州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要求,我省将利用3年时间,摸清全省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主要性状等家底,明晰演变趋势,确保珍贵稀有、濒危特有的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在资源保护设施上,安排650万建成辣椒种质资源中期库,现收集870份辣椒种子资源;并在镇宁县坝草建设了火龙果种质资源圃,同时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贵州高原山地特色作物种质资源圃已获批立项,为地方优势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奠定了基础。
针对优势特色产业需求,利用特色品种资源,组织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开展了中药材、酒用高粱、猕猴桃等优势特色作物良种攻关,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方优势特色优良品种。在2020年,我省获农业农村部审批的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共281个,申请公告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材料有50个,授权植物新品种权15个。2021年,认定地方中药材品种14个。
下一步,省委组织部将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村干部保障政策,进一步研究完善提高基层干部培训针对性的相关措施办法,为基层干部更好服务乡村振兴作好保障。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全省农业现代农业推进大会精神,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全程发展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机械化水平;以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持续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高标准建、高标准管、高标准用的农田建设新格局;针对特色产业需求,利用优势特色品种资源,开展优良品种选育攻关,生产出优质农产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5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付浩;联系电话:0851-8528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