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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3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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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乡振提复字〔2021〕17号                                                          签发人:李  建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135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多路径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激活群众的内生动力机制,铸就新时代新型农民”的建议

一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6月7日,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二是扎实开展好技术服务工作。启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工作,积极组织82个项目县围绕主导产业,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和县级产业专班、产业办等技术力量,组建产业技术服务团队,统筹调配县、乡基层农技人员和特聘农技员,对接每个乡镇、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有技术需求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技术服务。三是扎实推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研究起草《贵州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加强对脱贫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指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和省级实施方案分配的任务和类型,分层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今年第一季度,指导完成2019-2020年度资金整合县高素质农民培育15688人。四是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按照高质量发展统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整体目标要求,结合全省“四化”建设战略部署,统筹谋划好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2021年度农民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重点针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易地扶贫搬迁户、退捕渔民户劳动力,以及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和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全年计划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五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引导约束作用,倡导新时代新风尚。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所有村(社区)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通俗易懂、便于执行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着力解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程序不规范、内容空泛、流于形式等问题。同时对福泉市洞铁村、湄潭县石家寨村、西秀区大坝村等“村规民约示范村”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村规民约,弘扬优秀村风民俗,摒弃陈规陋习,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抵制红白事大操大办、早婚早育、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等不良风气,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培育新时代新风尚。近年来,全省共命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村(社区)1323个。

二、关于“加强产业融合机制,开创乡村振兴新格局”的建议

一是强化联农带农强农富农利益联结新机制。通过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大方县“抓两头、带中间”实践模式,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总结提炼石阡县合作社带农发展“六共机制”,因地制宜推行“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小农户”“家庭农场+小农户”“反租倒包”等利益联结发展模式,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调动经营主体和农户发展农业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加农业经营效益。二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共完成清产核资单位数81506个,确认成员身份3643.06万人,量化资产总额528.6亿元,发放股权证书893.68万户,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16759个。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为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发展,建立农村发展新模式奠定了基础。三是农村“三变”改革向纵深推进。建立完善股权合作、资金整合、产业带动等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打造新型股份农民,共享“三变”改革成果。2020年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1379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7.5%;推动1954.9万亩集体资源变资产、454.3亿元资金变成股金、479.6万农户变成股东,带动农民股东户均增加收益1509元、人均增加收益381元。2021年投入财政资金500万元,实施10个农村“三变”改革示范村项目,目前已完成实施项目建设。

三、关于“健全长效稳定的社会保障机制,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建议

一是优化调整兜底保障政策,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规模性返贫。今年以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决策部署,先后制发《省民政厅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扎实开展2021年度低保年度核查的通知》等文件,全面贯彻“四个不摘”要求,调整优化民政兜底保障政策措施,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过调整优化民政兜底保障政策,持续强化对“两类人群”(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的兜底保障,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规模性返贫。截止2021年4月,全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784.45万人,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民政兜底保障181.38万人,占总数的23.1%。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助推特殊困难群体稳定脱贫。强力推进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2020年将集中供养和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1600元/人·月、1050元/人·月,分别较2019年提高100元和50元。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0年,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标准,对我省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2214名孤儿给予助学资助。全面推进“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2020年,由中央及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同出资,为2503名孤儿提供医疗、康复、体检资助。三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全省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百岁老人生活补贴、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制度,2020年全年老年人福利发放共计9亿元。此外,全省大部分政府投资的旅游景点、公园等实现向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支持黔西南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逐步建立渠道多样、来源稳定、体现个人责任和权利义务对等的长期照护护理保险筹资机制。印发《贵州省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通过政府补贴引导,构建我省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降低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摸清关爱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加大留守老人社会救助力度,提高留守老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留守老人平安守护工作。疫情期间,针对子女不能返乡的留守老人,实施“一人一户”的包保制度,通过电话抽查、实地走访、落实帮扶措施等方式,全面落实包保人责任。

四、关于“保持国家政策的连续性,构建防返贫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是优化调整省级出台政策。今年1月27日,我局商请56家省直部门(含我办)对各自牵头负责的有关脱贫攻坚政策延续优化调整推进情况进行梳理。截至目前,已收到56家省直部门反馈,其中33家部门梳理反馈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23家反馈未出台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在33家部门共梳理的370条政策中延续有216条、优化有51条、调整有32条、退出有71条。从梳理情况来看,省直各部门均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基本稳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二是抓好国家新出台政策落实。我省先后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及《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起与过渡期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国家政策用好用足。今年4月,财政部等十一个部门印发了《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明确脱贫县可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可以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危房改造、农田建设、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目前,省级已起草了贵州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政策,细化完善了具体政策措施,将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报批印发,确保政策平滑过渡。

五、关于“完善致贫返贫风险的预警机制,及时化解返贫风险”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以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监测范围和对象、监测方式和程序、完善帮扶政策等方面内容作了详细明确。同时,结合国家乡村振兴局新疆和南宁培训会议精神,及时举办省级培训班,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坚决防止个案性返贫。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工作部署,今年省民政厅推动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帮扶机制,依托贵州省社会救助大数据监控平台,增设“防漏”信息预警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实现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卫健、医保、扶贫、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实现对疑似未纳入保障的重病、重残、失业、受灾、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的动态监测预警。通过线上预警与线下核处高效衔接,率先在全国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有效防止个案性返贫。截止2021年4月,全省共有边缘易致贫人口21.85万人,已纳入民政兜底保障11.56万人,占总数的52.9%;共有脱贫不稳人口20.13万人,已纳入民政兜底保障11.07万人,占总数的55%。三是开展产业防贫监测预警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产业防贫监测预警线索收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产业防贫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将因产业项目失败或大规模产业绝收造成“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农户纳入产业返贫风险预警范围,省市县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产业防贫监测调度工作,督促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预警监测信息进行核实,并对返贫人员精准制定帮扶措施。3至4月,省农业农村厅已组织工作组赴纳雍县、织金县、普定县、西秀区、道真县、务川县、江口县、石阡县等开展产业防贫监测调研指导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化解返贫风险。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启强;联系电话:0851-8683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