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75号提案的答复
李莉委员:
您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议的答复
2019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完成《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方案。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21〕14号)明确提出:按照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实事求是、精准施策的工作思路,分类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使乡村振兴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所有农村地区和所有农民群众。
二、关于“拓展工作思路,以产业增收促乡村振兴”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开展农村产业革命,推动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多措并举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一是农产品加工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全省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近6000家,总产值6669.03亿元,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产值比2015年分别增长33.15%、15.23%。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1.53:1,加工转化率51%。
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壮大。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176家(其中国家级35家),资产总额1781亿元,固定资产535亿元,销售收入850亿元,2020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83.22万户。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入选2020年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强。
三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稳步发展。2020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实现营业收入120.4亿元,同比增长10.3%;实现利润31.4亿元,带动农户22.5万户。
四是创业创新工作持续发展。2020年我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741个、同比增长23.5%,农村双创经营主体17075个、同比增长59.1%,农村双创人员115848人、同比增长34.8%,年营业收入总额758亿元、同比增长43.3%,带动就业人数107.3万人、同比增长23.5%,支付工资总额达138亿元、同比增长67.3%。
五是产业融合重点项目有序推进。自2018年来,我省争取到朝天椒、山地肉牛和山地食用菌3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36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各地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支持延长产业链条,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三、关于“创新工作机制,聚集人才,增添活力”建议的答复
2021年5月,省委农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全面促进各类人才投身我省乡村振兴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围绕全省12个重点产业发展以及当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当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搬迁劳动力就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紧扣农村产业革命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智力的需求,深入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每年定期组织农业产业经营管理、种养殖技术、乡村规划旅游、人居环境整治等有关领域专家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通过技术指导、业务知识培训、项目合作攻关等方式,帮助解决基层产业发展技术问题;实施农民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0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继续实施向基层一线倾斜的人事政策,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聚集,助力乡村振兴,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美丽乡村”建议的答复
自2018年来,我省先后出台《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黔农领办〔2019〕14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关重点工作任务专项治理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并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有关目标考核,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通过三年整治,全省农村污水治理率逐步提高、农村垃圾治理、畜禽粪污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极大增强。目前,全省已配置转运车988辆、清运车6193辆、收集点117635个,基本建立了“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1年1月,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印发了《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前,已拟定《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提升方案》(征求意见稿)。
五、关于“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建议的答复
2020年10月,省委农办等十一部门印发了《贵州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黔农领办〔2020〕9号),号召各地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加强民风建设,有效遏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2021年2月,我厅向全省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发出了“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喜迎新春倡议书”,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9部门印发《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弘扬优秀村风民俗,摒弃陈规陋习,杜绝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早婚早育、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做好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农村基层群众组织作用、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开展文明乡风各项实践活动、强化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提升青年婚介服务能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规范农村婚丧宴席举办方式等重点工作,实现农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六、关于“夯实乡村治理根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们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一是2020年、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先后明确“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积极履行乡村治理牵头部门职责,会同政法、民政等相关部门,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和“全国乡村治理示范单位”遴选工作。余庆县、盘州市、福泉市等3个县(市)入选,遵义市凤冈县琊川镇、黔南州惠水县好花红乡等3个镇与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等32个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1日
(附注: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