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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22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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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202280              签发人:张集智

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4222号提案的答复

刘清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种类 振兴贵州种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健全我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认定)目录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农作物品种管理实行审定、登记管理制度,对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5种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审定制度,对粮食、油料、糖料、蔬菜、果树、茶树和热带作物等29种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

2019年《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规定,设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制度,未列入国家公布的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按照自愿原则,品种选育者可以向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

2020年,我厅结合产业需要,发布《贵州省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认定目录》,包含六大类,72种非主要农作物。您提出的增加香蕉、芒果等地方品种纳入我省非主要农作物认定目录,香蕉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只能进行登记。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以及技术储备情况,适时增加我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目录

二、关于增设贵州省级地方品种保护目录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由农业农村部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由审批机关确定和公布。目前,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11批、191个属种。其中,香蕉、龙眼、芒果分别于2003年、2008年、2013年列入国家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我厅将结合贵州实际,农业农村部建议将芭蕉芋等地方特色品种纳入植物品种保护目录

三、关于增加认定次数的建议

按照《贵州省2020年非主要农作物和食用菌品种认定的通知》要求,申请品种认定,应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至少一个生产周期、5个点以上的品种适应性试验,并且申请认定的非主要农作物多为一年生作物,故我厅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农作物生长规律,对一年多茬蔬菜等经济作物,适时增加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次数

四、关于持续稳定支持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鉴定、评价、创新及新品种选育,支持开展育种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建设育种协作及种质资源共享机制,培养一批种质资源专业人才,打造一批育种顶尖人才和团队的建议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34号)要求,2020年,全面启动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2022年,利用省级资金2084万元开展22个县农作物重点物种系统调查、资源征集和鉴定评价,全省累计收集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4.2万余份,整理移交国家种质资源库17736份。我厅将按照《贵州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实现应收尽收。

2022年,争取中央资金2696万元和省级资金541万元,开展猕猴桃、天麻、大豆品种联合攻关和油菜、玉米新材料创制等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地方猪、优秀种公牛、地方鸡品种选育,推进国家油菜育种创新平台建设,新建国家农作物品种区试站。利用省级资金283万元重点开展优质稻、油菜、酒用高粱和优质肉鸡新品种选育,推动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商业化育种。

建成贵州南繁科研育种基地1135.58亩,入驻育种单位30余家、科研人员300余名。成立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委员会和非主要农作物认定专家委员会,目前,全省累计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213个、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278个、认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35个,获得植物新品种保护授权品种137个。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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