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429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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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字〔2022〕82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4295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推动我省乡村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委对我省乡村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工作”的答复
一是强化民主参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换届选举关键环节、重点步骤,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稳妥推进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了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一次选举成功的村、居委会分别为 99.97%、100%,村(居)选民参选率分别达到 88%、90.7%。
二是强化制度引导。为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村务监督权利,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民主管理,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省民政厅2021年9月15日编制了《贵州省村务公开指引目录》,指导各地严格按照“五规范,一满意”的要求持续深化村务公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推动村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试点带动。2021年底,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的通知》,确认了我省息烽县石硐镇大洪村等15个单位为首批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今年以来,在对试点单位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试点单位围绕“坚持党的领导”“支持保障”“谁来商”“商什么”“怎么商”等方面开展探索创新。
四是推广运用清单制。2022年4月1日,印发了《省农业农村厅 省民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每个市州组织推荐1个县,开展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小微权力清单等清单,引导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促进村级运行规范高效。
二、关于“继续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经济”的答复
一是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多渠道争取财政资金,针对优势主导产业,在原料种植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产品市场和品牌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科技创新与技术提升等方面加强建设,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自2018年以来,已申报创建辣椒、肉牛、食用菌、蔬菜、油菜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获得中央财政6亿元支持;申报创建农业产业强镇56个,获得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4.0148亿元支持。
二是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出台了《关于推动农文旅融合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六枝特区、贵定县打造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支持铜仁市鱼梁溪村等8个村打造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不断提升我省乡村休闲旅游知名度。2021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13654个,同比增加3102家;经营主体从业人数达到25.7万人,其中农民就业人数达到17.3万人,带动农户29.2万户。
三是搭建创业创新平台。2021年8月举办第五届农村创业创新创意大赛,通过赛训结合、以赛带训、以训助赛,评出中国黑牛种子工程等初创组、成长组4个创业项目参加全国比赛,其中贵州中国黑牛种子工程项目获得第五届全国农村双创大赛总决赛三等奖。推介了我省左祥文、余顺波、郑汝忠、吴先海、尤华忠等5人获批第五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遵义市汇川区入选农业农村部2021年全国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典型模式。
四是促进稳岗就业。围绕12个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固本培元、建强弱项、狠抓落实,特色优势产业规模稳步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带动稳岗就业。2021年开发岗位11.3万个,促进就业人数31.68万人。1176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国家级50家),带动农户就业465.49万人次。
三、关于“夯实乡村治理人才基石”的答复
一是引导人才到基层流动,壮大乡村治理队伍。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的实施为重点,健全到基层工作的保障措施,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持续引导和鼓励当代大学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放宽年龄、学历、专业及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提高基层事业单位限本地户籍招聘比例鼓励本地人才回流,在基层事业单位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施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小等级晋升倾斜政策,将基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提高到30%,鼓励和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二是实施人才培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开展农技人员创新创业行动,组织全省2万余名农业技术人员参与基础性示范服务和“揭榜挂帅”,激励农业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组织全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企业参加第十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治理骨干培训,组织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2021年,中央分别下达我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金210万元,培训农村实用人才800人;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7509万元,省级配套590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2万余名。
三是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充实乡村治理力量。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基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挖掘当地资源和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条,落实好相关就业帮扶政策,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今年以来帮扶车间(基地)累计吸纳就业15.85万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更多人参与乡村治理。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开发管理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15.03万人。
四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夯实乡村治理基础。持续推进“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引导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发放创业补贴、场租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建设农民工创业园(点)、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为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提供相关服务。截至目前,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4.85亿元,统筹用于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有组织劳务输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支出。全省县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共138家(其中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7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0家)。截至2022年一季度,全省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约0.2万人;发放自主创业补贴346万元;发放创业场所租赁补贴1299.97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45亿元。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