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乡振提复字〔2022〕38号省乡村振兴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18号提案的答复
黔乡振提复字〔2022〕38号 签发人:穆嵘坤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4018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界: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我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调推进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档次”的建议
今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2〕22号)文件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印发《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要点围绕乡村规划管理、加强道路、供水、能源、物流、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农房、人居环境等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2项重点任务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建议
2021年10月1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方案围绕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对全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明确了整治方向。到2025年,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有较大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60%;政府、村级组织、企业、农民等各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普遍建立,常态保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
截止目前农村厕所革命完成了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全面厘清了农村厕所革命数据台账。全省共摸排农村户厕185.38万户,发现问题厕所27.5万个,已完成整改9.2万个,纳入“十四五”期间改造提升18.3万个。2021年计划完成新(改)建25万户,截止12月底已完成25.6万户,完成率102.4%,2022年,计划完成22万户厕新(改)建,目前正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截至2021年底,我省基本建成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已达100%。下一步,要全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至今全省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5753套(其中日污水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2851套),日污水处理创力约19.2万吨,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80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13.1%,治理后的村庄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控制,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新空间”的建议
2022年,在我省印发《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中,将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整体筹划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新建一批产教融合基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设施条件建设,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持续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养老助残机构,建设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培育区域性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使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022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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