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公开专栏 » 提案

黔乡振提复字〔2022〕37号省乡村振兴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黔乡振提复字〔2022〕37号                                          签发人:穆嵘坤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4006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界: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夯实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基础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分类制定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建议

鉴于我省广大脱贫地区脱贫基础、区位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等存在差异性,在乡村振兴新征程的阶段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时序等方面也会存在较大区别,省委省政府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将全省分为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重点推进县、夯实基础县三种类型,建立省领导联系点制度,由省领导抓两头带中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头联系1个夯实基础县和1个引领示范县,42名省领导联系帮扶51个县。确定了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即夯实基础县)、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即重点推进县)和36个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目前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要求,8个市(州)、20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已按照要求分类制定了巩固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实施方案,目前省级制定的实施方案正在送省领导审定。同时2021年省级还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推动财政、土地、金融、项目、人才等16项政策给予倾斜支持。通过采取由点及面、以点带面、双线推进的方式,创新开展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通过竞争择优确定50个省级试点村和301个市级试点村,由省、市领导牵头指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帮扶,专家咨询委员会、产业指导员、“1+1”驻村规划师全程把关,探索一条可复制、能推广的西部乡村全面振兴之路。

二、关于“立足实际推进产业兴旺”的建议

(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要求,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每亩应不低于1200元,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补助和地方筹资。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9〕222号),明确全省农田建设补助中央资金和省级补助标准合计按1500元/亩进行补助,极大减轻市县财政支出压力。2021年,共下达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7.7亿元,用于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250万亩(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945万亩。2022年印发《贵州省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将260万亩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共下达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2.8亿元。同时,今年省级财政继续出资45亿元注入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持续支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内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目前,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编制《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细化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建设区域,确保到2030年全省累计建成2800万亩高标准农田。

(二)实施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行动。在省推进机制统筹组织和省领导领衔推动下,省级财政每年安排7900万元产业专班经费,支持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宣传推荐、招商引资、品牌建设、试验示范、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等,各地各部门持续发力,推进12个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发展,1—4月12个农业特色产业均实现同比增长,进一步巩固农业结构调整取得的成果。一是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2020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亿元,用于坝区产值奖补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同时今年安排4000万元用于贴息,支持家庭农场、新上规入统龙头企业、新成长龙头企业发展,预计可带动企业贷款4.6亿元。二是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坚持市场化理念,按照实体运行、整合重组、转让退出三种方式,有序推进241家平台公司投资的795个农业产业项目市场化转型,经实地复核推算,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率65%以上。三是创新财政金融支持。累计投入2.6亿元财政资金建立资金池,联合金融机构开发黔菌贷、贵椒贷、贵禽贷、黔猪贷等9个金融产品,累计放贷1884笔,获得银行贷款17.56亿元。抓好基金投放,今年以来已投资项目21个,总投资67.61亿元,其中基金投资15.29亿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至4月底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7.54亿元,累计向投保农户支付赔款3.05亿元。四是加强市场流通保供。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市场营销,保障城乡“菜篮子”产品供给。

(三)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为聚焦全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750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59%以上”的目标任务,制定《贵州省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通过大力发展初加工,积极发展精深加工,积极培育壮大加工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建设优质原料基地,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一季度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实现1531亿元,同比增长9%。

(四)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全面完成全省土地确权扫尾工作,目前全省承包地确权面积6372万亩,经营权证颁证率97.6%,承包地确权工作转入日常管理阶段。二是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加快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积极引导农户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依法依规指导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双方及时办理备案,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鼓励流转双方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增强维护自身权利意识。保障进城农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承包地通过集中流转、入股、转让等方式得到有效利用。三是提高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质量水平,2021年6月举办全省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人员培训,邀请全国考评专家进行实操培训,增强基层干部纠纷调处能力。结合农业农村部反馈各县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方面的主要问题,组成3个调研指导组到市、县实地检查指导,督促各市、县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和土地纠纷调处精准化。

三、关于“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的建议

(一)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构建完善联农带农强农富农新机制,通过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完善股权合作、资金整合、产业带动等机制,打造新型股份农民,激活农村沉睡资源,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达16213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6%。同时,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明确要求,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财政投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增收。目前,我们正在按照有关要求,结合《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鼓励各地探索将其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断增加农户收入。

(二)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全面完成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扫尾工作,目前全省承包地确权面积6372万亩,经营权证颁证率97.6%,承包地确权工作转入日常管理阶段。推动息烽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土地延包30年、承包地有偿退出、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等试点任务,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途径。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全省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16784个,共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3532.97万人,发放股权证书约900万户。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转化应用,在开阳县启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应用整县试点,推进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利用。

(四)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2021年成立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承担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2022年3月出台《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黔农产监〔2022〕1号),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指导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场所)的重组整合。

(五)加强债务管控。提案中“村级债务”未明确是何种债务,且财政系统中没有以村级单位为债务人的债务。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债务管控工作,省级层面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县级政府帮助村级组织认真梳理债务数据,切实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同时明确,对于政府确需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要统筹各类资金资源稳妥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对于市场化方式运营的项目债务,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不得为企业债务风险兜底。同时,地方政府要严格规范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融资举债行为,严格控制债务增量。

下步,我们将以“五大行动”为统揽,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六个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推动乡村振兴开新局。

2022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壹学;联系电话:0851—8683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