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83号提案的答复
黔乡振提复字〔2022〕47号 签发人:穆嵘坤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4083号提案的答复
李洁琪委员:
您提出的《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宣传,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建议
(一)广泛开展百姓宣讲活动。结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工作安排,组建各级百姓宣讲团、行业宣讲团,开展分众化、对象化的百姓宣讲活动,生动讲述反映个人奋斗和时代变迁的故事,进一步在思想共振、心灵共鸣中凝聚乡村振兴的昂扬斗志。
(二)深入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思政公开课、主题宣讲会、形势报告会等,向公众讲足新时代伟大成就,讲透当前形势任务,讲清光明发展前景。面向基层干部群众举办宣讲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政策宣传。立足基层实际,组织开展诗词歌咏、书法绘画、摄影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公益宣传海报征集展示活动,用好公益宣传平台,以普通人的视角生动呈现我眼中的新时代。举办“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广场舞展演、快闪等活动,开展主题影视剧展播展映,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组织参观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成就展网上展览,引导人们体悟新时代的幸福底色,营造浓厚热烈的社会氛围。
二、关于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群众劳动技能的建议
一是根据《贵州省“十四五”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规划重点工作和项目分解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加大农村经纪人培训力度,每年计划培训200人,通过发展壮大的农村经纪人队伍,按照市场规律将农民有机组织起来、将产品集配起来、将各方资源汇集起来,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建设,努力提升农民增收空间,助推农民致富,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二是持续举办全省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和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培训,提升“三类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建设乡村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培育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最大化发挥人才效力,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建设人才队伍,形成“头雁”领飞、“群雁”齐随的壮丽景观。
三、关于完善村规民约,破处陈规陋习的建议
(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2019年11月11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精神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村情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正当权益,更加注重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坚持移风易俗,弘扬优秀村风民俗,摒弃陈规陋习,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杜绝红白事大操大办、早婚早育、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等不良风气,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树立新时代新风尚。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社区进村寨。加强以村庄清洁行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现‘门前三包’,确保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排乱弃、畜禽乱跑等现象,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庭院清洁有序。加强对农村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的长效管护,增强群众爱护公共环境、公共设施的意识”等方面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全省17925个村(社区)已普遍建立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二)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2022年4月21日,省民政厅印发《贵州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工作实施方案》,作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从今年到2025年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推出一批特色鲜明、认可度高、成效突出的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破除陈规陋习、促进移风易俗、传承优良家风、形成文明新风尚。
(三)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21〕26号)“1+5”行动方案安排,及时成立“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专班”,按照《贵州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工作安排,制定季度任务清单,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能职责,统筹抓好乡风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四)整合工作资源。印发《贵州省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村“两委”作用,强化群众自治作用,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红黑榜”等作用,持续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治理。联合省民政厅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婚丧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加强对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建设的工作指导,持续深化移风易俗。
(五)开展“文明新风·志愿黔行”志愿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指导各地组建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把党的创新理论、制度优势和国家惠民利民政策宣讲到千家万户。组建移风易俗志愿服务队,带动红白理事会、“五老会”、协商议事会、唢呐队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宣讲抵制红白事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尚。
(六)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2022年5月18日,省精神文明办在遵义市召开贵州省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贵州省2022年度“最美家庭”“好妈妈”“好爸爸”“好孩子”。通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化家庭教育,以“小家”幸福促大家和谐。
(七)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儿媳”“好婆婆”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
(八)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展省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示范活动,组织省直文艺院团赴我省乡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公益演出。在各种节日庆典中,各地广泛开展春助农耕、夏晒幸福、秋庆丰收、冬送温暖“情暖四季”活动,并利用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节庆举办文体活动、贴近群众的农趣赛事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四、关于加强安全消防教育,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请省文明办将安全“零事故”村镇创建工作纳入全省文明村镇创建表彰内容,高位部署推动安全“零事故”村镇创建落到实处,有效护航乡村振兴营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
二是持续推进“零酒驾”创建活动。分类创建一批“零酒驾”村寨(社区)、“零酒驾”乡镇(街道)、“零酒驾”单位(企业),通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提高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救助基金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赔付力度,拧紧农村群众因交通事故致贫返贫的闸阀。
四是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根据《贵州省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以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提升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助力乡村振兴。
五实施广泛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依托省市县乡村五级健康教育网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通过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健康宣传资料、开展健康咨询及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形式,对普通群众和重点人群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宣传。
六是科普卫生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积极建立完善贵州省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举办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自2020年起建立了贵州省健康科普专家库及资源库,为卫生健康宣传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从2021年起,每年举办贵州省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单设贵州省脱贫地区健康科普相关主题,征集大赛优秀作品直接充实到省级健康科普资源库;以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致贫返贫人口和脱贫人口为重点,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七是推进“新市民健康新生活”建设。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市民健康新生活”建设。2021年6月下发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市民健康新生活”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安置点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需求为导向,打造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学校、健康幼儿园、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培育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健康新生态,实现从“健康扶贫”到“健康防贫”的转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健康贵州建设。
五、关于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建议
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制定《关于实施“五个一批”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细则》,严把资格条件、注重优化结构,切实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换届后,村干部队伍得到整体提升,学历、年龄实现“一升一降”。村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占54.6%,较换届前提高20.1个百分点;平均年龄为40.5岁,下降6.5岁。村党组织书记中致富能手、回引人才、大学毕业生分别占42.1%、13.1%、12.2%,比换届前分别提高5.5、6.4、7.4个百分点。
二是切实提升村干部能力素质。实施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按照“全员、精准、有效”要求,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的方式,于今年4月份前完成对新一届村“两委”干部的全覆盖培训。同时,建立村干部培训常态长效机制,明确每3年集中开展一轮主题培训、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一次县级以上轮训,不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以县为单位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走村观摩、上台亮单晒绩,比思路、比干劲、比实效,推动村干部履职尽责、更好发挥作用。
三是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的通知》,将换届“回头看”工作与重点村分类管理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等工作同步统筹开展,明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1条负面清单,逐村进行分析研判。对排查出来的软弱涣散村,在实行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和1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的基础上,选派1名第一书记驻村、明确1个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结对,“一村一策”制定方案,精准整顿提升,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将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2022年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要点》,进一步对加强和改进农村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的措施要求进行明确。围绕农村党员队伍建设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从拓宽发展渠道、党员教育、作用发挥、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党员队伍质量全面提升。
2022年8月5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葛静;联系电话:0851—8683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