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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3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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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2022135                 签发人:张集智

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2030号提案的答复

刘清国委员:

提出的《关于整合培训资源,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合培训资源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部署,依托省委组织部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的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治理工作、人社部门的劳动力转移和技能培训工作、教育部门的职业教育工作以及林业和科技部门的科技推广支持工作,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结合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人才需求实际,通过实施技能贵州行动、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项目、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林业技能技术培训工作、科技特派员服务等,大力实施我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推动工作有力开展,省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了《2022年度技能贵州行动实施方案》(黔就办通〔20223号)、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拟定了《贵州省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规划》和《贵州省十四五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了我省农民教育培训目标任务、路径和措施,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省农业农村实施的高素质农民培育(2020年,为推进农民培训提质增效,农业农村部将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转型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主要围绕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分层分类分模块开展集中式脱产培训。通过遴选整合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共享师资、核心学员等要素资源,加强与涉农院校、产业科研机构和专家团队的协作,强化培训能力建设和组织服务职能,形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农村劳动力能力技能水平不断提升,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增强,到2021年底,全省高素质农民队伍达20万人

二、关于建立高水平的培训师资队伍建议的答复

师资队伍质量直接影响农民培训成效,省农业农村厅在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师资选聘制度,建立针对培育工作的共享师资库。一是通过加强与科研院所和职业院校方面的合作,选聘专家教授,充实培训教师队伍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二是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开展农民培训和学员后续扶持服务;三是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民技师、农村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兼职教师,切实发挥其在农民培训中土专家、田秀才的作用

(二)重视对师资队伍的培训提升。一是每年定期选派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师资人员参加省内外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二是鼓励师资队伍创新授课模式,提高课程开发能力,向农业农村部选送优秀农民培训案例和特色课程进行宣介和扶持。

(三)不断完善督导制度采用动态管理,加强学员评价考核,对学员满意度低的授课人员予以退出。

在下一步农民培训师资建设工作中,一是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关于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的通知》(组通字〔202210号)《贵州省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科技厅每年向全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82个县选派不少于300人的国家科技特派团专家和100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向当地农技人员、青年农民、致富能手传授技术知识,帮带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产业发展带头人和高素质农民,着力培养一批带不走的土专家”“田秀才;二是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省委组织部分级建立乡村振兴教育培训师资库,将重点遴选一批切合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在教学、科研和生产实践中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队伍充实培训师资,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提升培训授课质量;三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选聘程序、选聘条件、工作职责、组织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根据农民学员的实际需要,加强精品教材开发,构建通用教材、区域教材、特色教材体系,保障农民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关于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农业技能培训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为构建下得去、上得来、稳得住、能发展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新机制,省人社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杠杆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助力农业产业发展;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分别满12年、16年、2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是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倾斜,对长期扎根基层、业绩贡献突出、年度考核连续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任职年限和学历要求;四是探索开展服务基层农技人员专项职称评审工作;五是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省农业农村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农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不断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和成果快速转化应用,全省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了农业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制度,建设了一大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促进了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的集成和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大幅度提升,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不断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为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农业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仅2021年,全省培训基层农技人员9000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紧紧围绕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针对茶叶、水稻、蔬菜等重点产业,充分利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资源,通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师带徒方式,切实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产业分类型分层级开展产业技术培训方式,推动基层农技人员手把手、面对面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第一线的指导服务大力培育一支技术过硬、实践能力强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有效推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技术成果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精准传播,让基层农技骨干队伍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力军。

四、关于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坚持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培养农业农村人才作为一项关系三农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每年及时下达资金、制定方案、细化培训工作流程,统筹指导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以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为主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实际,在培育形式上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制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专业技能课学时不低于培训总学时的60%、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中实习实训的学时不低于总学时的2/3。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过程中,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开班审批和过程监管,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培训针对性。从灌输式向参与式、互动式转变,灵活使用以工带训、训工结合、送教下乡等培育模式,科学设置符合农民特点、学习规律和实际需求的本土教材”“本土课程,实行重实践、参与式分类培育模式,加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育方式,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教育培训需求。要进一步做好各类参训人员的后续工作,确保培训有实效,及时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学员座谈、结业考试、组织部门或培训机构随机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评估。同时,加强对学员履职情况的回访跟踪,在实战中了解培训成果转化情况,以工作实绩检验培训实效。

五、关于注重经营性人才培养,加强组织振兴建议的答复

按照农业农村部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专门将农民经营性人才培育列入经营管理培训类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企业家)、创新创业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和乡村治理带头人。2021年,完成经营管理型农民培育9903人,其中,按照培训行动分类完成新型农场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训7202人、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1334人、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1367人,培训产业涉及传统产业(种植业、养殖业)、乡村新业态(乡村休闲、乡村电商、乡村服务业、乡村特色产业等)及其他产业(农机具使用、产品加工技能等)。通过培育,我省一部分农民生产经营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助推我省农业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推动高素质农民的遴选、培育、使用三个环节与农业农村发展各项工作有机融合,从产业中发现人、到产业中培养人、在产业中用好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人才的培养工作,支持扶持一批产业发展经营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力量,鼓励他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更好地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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