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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15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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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2023〕121             签发人:张集智

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1154提案的答复

张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贵州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农村居民增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城乡融合,打破城乡资源流动壁垒”建议的答复

(一)打通要素流动堵点,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一是我省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工作。至2022年底,全省746.64万承包农户已颁证,颁证率居全国前列,有效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二是正在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形式,加快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积极引导农户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管理,引导农户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二)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推进公共资源均等化。一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取消全省城镇落户限制,实现全省城镇落户“零门槛”,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320余万,发放居住证260余万张。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2019年以来,中央下达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5.49亿元,省级配套奖励资金8亿元。二是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实施特岗教师计划,有序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和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大力保障教师待遇。20192022年,招聘特岗教师29361人,统筹投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11亿余元,支持新建改扩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2000余所、义务教育学校2500余所、高中150余所,新增学位70余万个。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69亿元,惠及16.7万乡村教师。三是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聘乡用”、村医“乡聘村用”,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至2022年底,建设医共体134个,覆盖乡镇卫生院107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个,县域医共体数量居全国第12位。2021年至今,派驻帮扶专家506人次,诊疗患者46.5万人次。四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文化站1603个,为7490个贫困村配置文化设备,88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管理单元实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五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已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从2023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28/月、比国家标准高30/月,较2018年增加40/月、年均增幅7.8%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935.53万,较2019年增加79.77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221.23万,较2019年增加3161.01万。统筹提高城乡低保平均标准,20202023年,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4318/年提高到6068/年,年均增幅13.5%。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普惠共享体制机制,积极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融合社会资源,增加农村地区投入。一是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和建设。目前已编制实施贵州省城乡人居环境规划、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规划(20212035年)和水务、生态保护、新基建等领域城乡一体化规划。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7个,省级示范市6个、示范县66个,至2022年底,农村公路里程达17.5万公里,县(市、区)二级及以上客运站覆盖率达96.6%,建成客运站的乡镇占比达97.4%。全省1148个乡镇已有1018个具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成垃圾转运站1140座,建制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均达100%。筹集资金22.39亿元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2022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8%二是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助推产业发展。出台《贵州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管理办法》,落实财政资金项目扶持政策,大力引导和鼓励有经营能力的农户发展多种类型家庭农场。至2022年底,全省已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数量达到3.5万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累计达到1716家,2022年共评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44家,新增家庭农场示范县3个。三是加大人才、科技下乡支持力度。开展农技人员创新创业行动,至20234月,已组织2.3万余名农技人员参与农业基础性示范服务,1829个团队(个人)开展农业技术“揭榜挂帅”。加强农技服务,已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8432人次赴82个县(市、区)开展科技下基层服务。推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建成2个国家级示范项目和4个农业领域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农村地区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二、关于“做大经济‘蛋糕’同时,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要向农民倾斜”建议的答复

(一)建立完善合理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传导机制。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已与各级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已建立覆盖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流通、市场零售价格监测预警发布体系,定期监测分析,并农业农村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环节农产品价格运行情况,引导农产品价格运行和生产、消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机制,推进价格监测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市场价格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和分析发布,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传导机制,引导农产品种养殖结构合理调整,促进农民群众增收。

(二)建立农产品价格和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联动机制。我省于20111月发文建立了省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是全国首批建立联动机制的省份之一,之后于20172022年两次对联动机制进行了健全和完善:当市(州)“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从多年来的执行情况看,启动发放价格补贴基本上触发的都是“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的条件,可视为已建立实施农产品价格和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联动机制。2011年以来,我逐步建立完善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督促调度机制,通过工作提示、工作通报、实地督导等方式,逐一督促指导9个市(州)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积极推动以工代赈,5月底,省发改、林业、乡村振兴等部门明确以工代赈项目1945个,已下达资金33.48亿元,带动群众就业8.59万人、发放劳务报酬2.8亿元。政府涉农资金分配方面,2022年,我厅安排全省各地中央、省级财政资金106.2亿元(不含农业基金)作为农业项目资金,向农业产业主产区、山区牧区渔区垦区、向脱贫地区和边远地区倾斜。至5月底,资金执行77.3亿元,执行率75.9%50项惠民惠农补贴方面,至611日,2023年全省50项惠民惠农补贴应发金额262.3亿元、实发102.7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各项补贴补助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应得收入不打折,对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促进农民增收。

三、关于“重点发展现代种养业,突破资源桎梏”建议的答复

(一)巩固提高种养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一是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2022年,全省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72321万元、转移支付722561万元,省级配套预算内投资59980万元、转移支付373256万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927万亩,粮油亩产量平均提升10%左右。二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争取中央资金、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60.28亿元支持实施1.6万个农业产业项目,至2022年底,辣椒、刺梨、天麻、太子参、红托竹荪、李子、皂角、薏仁、蓝莓、石斛、黄精种植面积全国第一,蔬菜、中药材、刺梨、水果、食用菌、茶叶、水产品产量分别较2018年增长21.7%、39.3%、35.7%、44.5%、198%、25.4%和37.1%。2022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59%,较2019年提高9个百分点。三是积极推进示范园区建设。2017—2022年,推动长顺县、兴仁市等12个示范园被认定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021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共安排1.2亿元,支持兴仁市、麻江县、龙里县、江口县实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积极推动畜禽转型升级发展。20235月底,全省已新增肉牛出栏23.9万头,羊出栏131.2万只,生猪出栏959.6万头,家禽出栏7686.2万羽,禽蛋产量14.58万吨。预计上半年,“四肉”产量同比增2%以上。五是大力推广农业生态复合循环经营模式。选择溢价性强、综合效益好的产业,采取“稻+鱼”“稻+蛙”“稻+虾”“玉米+大豆”“玉米+魔芋”等复合种植模式,不断提高土地综合产出。至20235月底,全省“稻+”复合种养面积265万亩,“玉米+”复合种养面积507.8万亩。六是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制定《贵州省林下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方案》,下达24个林下种养示范项目和11个森林康养民生实事康养步道、基地提升项目,2022年,全省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2960万亩、产值605亿元,带动324.9万农村人口增收。七是积极打造农产品品牌。建立贵州农业品牌目录管理制度,已收录全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近200个,遴选“贵州绿茶”“贵州黄牛”“黔菌”等省十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重点推介。以“一个特优区塑强一个品牌”为标准,认定30个“贵州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22年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等优质农产品认定100余个,取得有机产品证书超1330张,排名保持在全国前10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突破资源限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升现代种养业质效。

(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以来,我厅大力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村经营体系,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方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优势,带领村集体发展产业,带动集体增收、农民致富。截至目前,全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491家,其中国家级35家、省级1141家、市级2315家,带动农民合作社14615个、农户211.8万户,村均收益6.2万元,户均增收6835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培育和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有效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三)推动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业态发展。全力培育农村产业新业态,建设农产品产销智慧对接平台,62.5%的农业企业开展线上产销对接。89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加快建设,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培训77.9万人次、带动28.1万人脱贫。大力拓展农业观光、体验、休闲、度假、康养、教育等多元业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4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7个、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50余条。2022年评定了示范民宿和示范农家乐各50家,奖励资金750万元。加快培育创建贵安数字小镇、茅台酱香小镇、丹寨万达小镇等32个省级特色小镇;推动100个省级示范小城镇提档升级。2022年,我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08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07元,增长6.6%,增速全国排名第10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2020年的3.1缩小到2022年的2.99。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新时期新业态发展需求,继续深挖产业发展潜力,拓展产业发展链条,有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产业综合质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621

主动公开

(联系人:刘韬,联系电话:0851-85281193